崇仁“四个强化”促“红包”治理常态化

11.08.2015  11:07

  今年以来,崇仁县把治理“红包”问题作为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通过“四个强化”,推行“红包”治理常态化,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县廉政账户收到上交“红包”款44笔共计8.7万元。

  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崇仁手机报、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媒体对收送“红包”危害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对中央和省、市通报的关于十八大后顶风收受“红包”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讲廉政党课、组织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全县营造不敢收送“红包”的高压态势。

  强化纪律要求。根据省纪委全会重点整治医疗、教育、殡葬、税收等行业“红包”问题的统一部署,该县在重点开展卫生、教育、民政、国税、地税等五个单位的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推动深入开展全县各单位“红包”问题的专项治理。同时,严明纪律,重申“红包”治理的基本政策:凡顶风违纪收送“红包”被查实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凡主动自查自纠,主动上交廉政账户的,一律从轻或免于追究纪律责任。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治理“红包”问题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规定,强调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做政治上和纪律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抓好治理‘红包’问题是本职,不抓治理‘红包’问题是失职,抓不好治理‘红包’问题是渎职”的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拒收“红包”,带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尤其是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的干部,要求逐一进行廉政约谈,促其自查自纠,如有收送“红包”现象,要求及时主动上交到县廉政账户,决不能心存侥幸。

  强化责任追究。该县要求各级党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省委作风建设“20条”的学习贯彻,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铲除“红包”滋生的土壤。对“红包”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哪一个单位、部门“红包”问题治不住,就追究这个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的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