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当“过期肉”遇到姗姗来迟的监管

22.07.2014  12:28

  20日,东方卫视披露,记者卧底两个多月发现,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国际知名快餐连锁店的肉类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的行为。20日晚间,上海市食药监部门表示,已经连夜行动查封该企业,要求上海所有肯德基、麦当劳问题产品全部下架。(7月21日《京华时报》)

  过期食品“吃不死人”,这已不是第一次听说,比如两年前,面对天津市场上大肆横行的“注胶虾”,商户也如此“坦然”说过。“吃不死人”当然是商家无耻的借口,因为大量研究已经表明,过期食品中的种种慢性毒性,是造成国人癌症多发和致死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之一,再对“无心”企业进行科普,无疑是浪费唇舌。我们更该关注的,是“过期肉”为什么堂而皇之地走上市场。

  仔细琢磨新闻中的几个细节便可见端倪。一是记者卧底两个月发现了问题;二是曝光之后,公司表示“立即封存问题食品,成立调查小组”。这正是问题所在。从道理上说,有市场的地方就该时刻有监管。记者卧底能发现问题食品,为什么监管部门不能?换言之,如果没有记者卧底蹲守,那么,这样的过期食品很可能与已经流上市场的过期肉一样,成了食客口中的“美味”。一个供货商提供过期食材,麦当劳能不知内情?估计他们自己也不会相信。一个为了逃避监管,应付检查而准备内、外两本账的企业,如果还寄望其能“良心发现”,自查自纠出真问题来,简直是痴人说梦。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围绕食品安全构架的机构与制度并不少,比如两年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其中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到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有关定罪量刑标准;今年5月14日国务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更是提出:对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这些刚性规则本是食品市场秩序的兜底门槛,然而,现实之中却被轻易跨过:对问题企业的处罚,除了下架、停产、罚款,鲜有接受更多处理;而对有关部门政绩问责,更是难得一见。制度成墙纸,责任被稀释,食品安全底线屡被突破,“过期肉”遇到姗姗来迟的监管,就在情理之中。

  加重食安事件问责力度,既是民心所向,更是大势所趋。一方面,对无良商家,要加大违法成本,尤其对于外企,常规处罚之外,还应通过顶层设计一个逐出中国市场的制度体系,以此震慑制假售假者。同时,对监管部门的失责行为,也要严格问责。比如这起“过期肉”事件,迅速查封问题食材绝不是最终结果,要想唤醒还在休眠的职能责任,就必须对监管部门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