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院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

08.05.2014  11:58
















        江西法院网讯 5月5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主题,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

  抚州市委第六督导组组长李传铣莅会指导。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会议。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是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班子成员的“交心会”,是以上率下的“辅导课”,也是推动活动向纵深开展的“再动员”、“再部署”。会上,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班子成员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工作实际,对照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作了交流发言,诚恳接受与会同志点评。

  柯军围绕“用焦裕禄精神照亮工作生活之路”发言。他说,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和必然选择。沿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法院工作的主线,如何学习榜样,用焦裕禄精神照亮我们工作生活之路,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的领悟是:要以焦裕禄为镜,照亮自己的理想信念,做一名“为民型”干部,尊人民群众为亲人,尊人民群众为老师,尊人民群众为裁判,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和检验工作得失的最高标准。要以焦裕禄为镜,照亮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名“务实型”干部,切实在“求真”上下功夫,在“实干”上下功夫,在“担当”上下功夫。要以焦裕禄为镜,照亮自己的思想灵魂,做一名“奉献型”干部,不忘做人之本,不移公仆之心,不谋一己之私。要以焦裕禄为镜,照亮自己的表率作用,做一名“担当型”干部,努力做最佳决策的引导人、严肃执法的带头人、运转高效的管理人、开拓有为的创新人,与全市法院干警一道共同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李传铣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得力,行动迅速,工作扎实。班子成员在交流发言中,结合实际,谈认识、讲体会、找问题,基本达到了“热身”效果。李传铣强调,要进一步认识学习弘扬焦裕禄的精神的重大意义,始终把焦裕禄精神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要紧密结合个人实际学深学透、立行立改,提升思想认识,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要认真对照抚州市委龚建华书记写给第一责任人和督导组长的“两封信”,大力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抓好整改。

  柯军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抚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接受督导,做到“三个坚持”: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推进。院领导的发言材料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在法院内网全文刊登,接受评价和监督;各党支部要对党组(扩大)会议内容以及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举措开展讨论;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要坚持边学边改、立知立改。对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合理的要立即采纳,能改的要立即改正,一时无法改正的要制定时间表,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反馈。要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牢牢抓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载体,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贯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改进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以过硬的审判业绩,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