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出台《抚州市加强林木良种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
09.07.2014 10:2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7月2日,抚州市政府印发《抚州市加强林木良种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一是力争至2014年,育苗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力争至2015年,全市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使用率达到80%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100%;三是力争至2020年,全市建成与造林绿化规模相适应的林木良种供应和使用管理体系。
《方案》明确了主要措施。一是提升林木良种苗木生产供应能力;二是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三是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四是提高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水平;五是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育苗技术;六是加强良种宣传与示范指导;七是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方案》制定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良种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管理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林木良种推广工作,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在育林基金中专项安排200万元建立林木良种推广基金。用于林木良种补贴、选育、引种、贮备、育苗、优良乡土树种种质资源保护、种苗管理和执法等。各县(区)财政也应加大对林木良种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四是严格考核制度,市政府将把林木良种推广工作列入对各县(区)造林质量考核内容,同时把县(区)种苗机构建设纳入生态建设考核内容。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9.07.2014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