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开展节日廉情监督严查“节日腐败”

29.12.2015  18:24

  “崇仁县航埠镇镇长郭国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合计9343元,且本人及其家属多次公车私用等。经研究,决定给予郭国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现任工作岗位进行调整……”12月28日,抚州市纪委官方微信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据悉,该市在元旦来临之前下发此通报,旨在通过曝光典型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纪律警钟,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达到抓早抓小抓预防目的。

  为狠刹“节日腐败”问题,从2013年开始,该市便推行了以“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为主要内容的节日廉情监督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注重抓早抓小,将节日期间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做到常提醒、早预防、严处理,推动治理“节日腐败”问题常态化。

  “‘节日病’发病在节日,染病在平时,必须严明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抚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治病于未发和微恙,该市针对以往易发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等“节日腐败”问题,出台了8条禁令、25项制度,并结合《准则》和《条例》的学习,通过官方微信、手机短信、网站报刊等载体,大力宣传纪律规定。同时,开展节前提醒约谈活动,以“一对一”谈话的形式,传导责任压力,促使各级“一把手”发挥表率作用,提醒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今年以来,该市共开展节前约谈提醒10377人次,发送节前“廉政提醒”短信80余万条。

  在念“紧箍咒”的同时,该市纪委还注重强化与财税、工商、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先后抽调人员派出70余个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等方式,深入各大商场、超市等场所,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四风”问题,高频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并通过借助公务消费监管平台、交通监控系统、调取网上税控发票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今年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共开展明察暗访513次,收集到相关问题线索266件。此外,该市还在畅通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渠道基础上,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开通“作风监督一键通”手机APP举报软件,动员群众用手机随手拍摄身边“四风”问题,通过“作风监督一键通”手机APP客户端上传照片、文字、视频等,“直达”市纪委的电子资料库。

  针对节日期间获取到的问题线索,该市纪委实行规范处置、动态管理、快查快办,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尚不构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通过函询、谈话等手段,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查实的问题比较严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资溪县城管局环卫所职工周光荣清明节被纪委暗访组查到驾驶公车载其妻子、外甥到乡下扫墓,最终,周光荣受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资溪县环卫所所长诫免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截止目前,该市共查处节日腐败问题55起,处理69人,党纪政纪处分48人,辞退6人。(抚州市纪委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