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管道天然:打破“逢听必涨”的规律

01.04.2014  12:48

    近年来,各地举行了出租车运价、自来水水价、占道停车费等多次价格听证会,无一例外的是这些价格听证会都成了价格“听涨会”。“逢听必涨”几乎成了一条规律,只不过是涨多少的区别。3月31日,我市调整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在赣东宾馆举行,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此次价格听证会打破了这一惯例。

    市城区管道天然气工程是于2005年6月引进,由北京新华联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2012年7月,华润集团收购抚州新华联天然气公司,并取得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30年特许经营权。在“川气东送”长输管道天然气进入抚州之前,我市所用天然气完全靠槽运货车从四川、新疆等地运输进来,运输成本极高,因此,当时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很高,比如居民用气达4.7元/立方米,远远高于一些大城市。

    去年8月,市中心城区管道成功与省天然气管网对接,“川气东送”长输管道天然气进入我市千家万户,年供气能力可达3亿方。与此同时,管输天然气其进货价格和运输价格均改由政府监管。由于成本明显降低,价格调整势在必行。去年8月,为尽快惠泽于民,在管输天然气试运行期间,先将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7元/立方米临时下调为3.7元/立方米。之后,再召开听证会,制定各类用气的正式销售价格。

    在这次听证会上,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川气东送”管输天然气价格由省门站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市管网配气价格三项组成,其中前两项由上级政府确定的政府定价,无法改变。只有城市管网配气价格是由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此次听证会主要是听证这项价格。在此之前,市物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华润燃气公司经营的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价专项成本监审,测算出我市城区天然气到户综合销售价为3.956元/立方米。参照其他设区市价格水平,确定天然气到户综合销售价由现行的4.6元/立方米调整为3.91元/立方米,居民用气、工业用气、商业用气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7元、5.5元、5.5元分别下降到3.6元、3.9元、4.7元。

    针对这个调整方案,听证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气氛十分热烈。来自一家物业公司的代表范女士说,这次价格调整所做的监审报告客观合理,她表示赞同。一家大型连锁酒楼的代表许先生说,价格调整后,他一年可节约成本10万元。居民代表龚先生说,价格下调当然是好事,但这个价格还是高于南昌、赣州等市,他希望把价格再下降一些。一家大型工厂负责人说,作为用气大户,能否像用电一样,实行大工业用气价格。代表李先生说,希望燃气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让更多老城区居民用上天然气,这样,即可方便居民又将降低成本,价格下调也有了空间。

    对于代表提出的我市天然气价格高于周边城市的问题,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出台规定,2013年1月之前,开通管输天然气的城市用的是存量气。2013年1月之后开通的城市用的是增量气,两者省门站价格就相差0.4元/立方米,我市属于增量气,因此高于南昌等市,但比更晚开通管输天然气的上饶、鹰潭等市价格要低。对于代表提出的其他问题,华润燃气公司负责人也分别做了解释和说明。

    市物价局负责人说,我市管道天然气还将实行价格联动,随门站价格的涨跌同方向调整,上游涨一毛钱,下游也涨一毛钱;上游跌一毛钱,下游也跌一毛钱,但保持总体稳定。此次听证会后,物价部门将根据各方代表建议,继续完善方案,最后报市政府批准。(来源: 抚州日报·新都市 本报记者 万亮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