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巡视组发现17家国企有问题 国企发生贪腐一把手要担责

09.09.2015  09:53

前段时间,省委巡视组向17家省属国企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根据巡视反馈情况来看,17家国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普遍存在一些问题。8日,记者获悉,我省正在谋划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如国企“一把手”和纪委负责人不能只管个人“干净”,如果企业发生贪腐案件,就应当承担领导责任,接受问责。

17家国企党建工作被弱化

据了解,此次对17家省属国企的专项巡视发现,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绝大多数在个人廉洁问题上是好的,巡视反映其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只是极少数。

不过,巡视组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主要包括党的领导作用弱化、企业内部管理松散、国有企业被“围猎”现象比较严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效果要低于党政机关等四方面。

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现象在17家国有企业都存在,有的国有企业党委长期不研究党建工作;多数国有企业以党政联席会或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干部任用等属于党委职责的重大问题。企业内部管理松散则表现在有的企业高管在财务指标连续下降,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严重的情况下,企业高管薪酬不减反增等。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效果要低于党政机关则主要表现在,企业领导干部在用车、申报个人事项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比较多,且有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十八大之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