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巡视组向17家国企反馈情况

28.08.2015  10:20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根据省委统一部署,6月18日至8月15日,省委8个巡视组分别对17家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五人小组”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同意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8月21日至8月25日,省委各巡视组陆续向被巡视国企反馈巡视情况,同时,将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被巡视企业处理。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了新钢公司、江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观念逐级淡化,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提供便利,虚假贸易涉嫌利益输送。有的资金管理不规范,承包人借款大量逾期不还存在偿债风险。有的工程项目管理隐患较多,项目承包不规范,以包代管,还有的项目存在非法转包、分包;合营项目多,经营风险和廉政风险积聚。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了省能源集团公司、江中制药(集团)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重经营管理轻党的建设,存在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党员发展及干部任用情况;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重大投资、企业并购等调研论证不够,部分投资项目存在经营风险;企业内控管理不严,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项目超预算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执行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购置车辆和房产供其他单位使用、超标购买公务用车、滥发奖金福利等违规违纪行为。有的选人用人存在任人唯亲、地域化现象。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了省建材集团公司、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管党治党不严,重业务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管控不力;执纪监督问责偏轻偏软,监督责任不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下属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未能及时严肃查处。有的经营管理存在漏洞,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有的在股权转让中贵买资产,有的存在“靠山吃山”、违规操作、搞利益输送,蚕食、围猎国有资产资源等问题。有的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约束不到位,一些下属单位设“小金库”、私分公款。有的选人用人不规范,下属单位存在“任人唯亲”现象。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违规报销各类费用,违规租赁楼堂馆所,违规在风景区开会培训,还有的领导干部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同时领取车贴。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了省煤田地质局、省出版集团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经营、轻党的建设,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力;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对下级单位及其负责人管控不力。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索要钱财,非法融资借贷;有的利用公款拉关系做人情,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吃里扒外,身为国企领导干部,还在私企担任职务,涉嫌利益输送;有的幕后操纵配偶入股经商办关联企业,暗施“援手”,为亲属谋取利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有些单位违规滥发福利、津补贴;有的领导干部超标配备、使用、占用公车,有的“以权谋房”,有的沉湎于字画、古玩、瓷器、红木。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有的单位资质管理不严,出租、出借、挂靠、转让等现象普遍,有的大型物资材料采购人为操作迹象明显。财务管理不规范,有些单位无票据列支,贷款弄虚作假,大额资金支出无审批程序,资金私存私放、挪作他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执行不严, “近亲繁殖”现象普遍,存在“挪编”“占编”套取工资现象。

  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了江钨控股集团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重业务轻党建,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流于形式,存在弱化、淡化现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偏轻偏软,对下级单位及其负责人监管不力,有的问题线索核查不够严实,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一些重大项目投资论证不充分,会前沟通酝酿不够,会上决策较仓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关亲顾友现象和返聘退休人员较多,人才断档现象较严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到位,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变相出国旅游的问题。

  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了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南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的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公司党委和纪委人员配备不足、领导力量薄弱,领导班子对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现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监管不到位,有的该招标的变相规避招标,有的将应公开招标的设定为邀标,有的招投标程序流于形式,有的中标后违规变更实质性条款、合同价格偏离市场;有的大宗物资采购不够公开透明,有的违反规定签订采买合同,有的仓储管理中存在盘盈物资入账不实问题。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公司银行账户设立过多,大额资金未经公司领导审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金额较大、账目不清、损益不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工作不扎实,有的公司高管人员超标准、超规格接待问题时有发生。选人用人程序不够完善。

  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了江西盐业集团公司、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重业务轻党建,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现象;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力,有的境外党支部形同虚设,常年没有组织生活,疏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员工利用公司平台干私活、谋私利,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有的违规吃请,有的违规发放购物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重大项目及大额经费开支未经党委会决策。招投标管理混乱,有的应招标而未招标,有的工程项目随意变更工程量。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境外经营管理存在风险。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违规报销费用情况。

  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了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委领导班子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党委主体责任弱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支持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机构不健全,特别是托管企业的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差距,对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管不到位,未能专司其职,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存在差距;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提拔、带病提拔干部,存在“近亲繁殖”现象;“靠山吃山”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存在以权谋贷、以贷谋私、违规购买股份谋利以及违规给高管人员发放高薪等问题。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时有发生,修建楼堂馆所奢侈铺张现象较为突出。有的下属企业资金管理有漏洞,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

  各巡视组要求被巡视国企党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主要负责人要抓早抓小,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规定,自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被巡视的国企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