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鹰潭市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鹰潭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通报

24.07.2014  22:04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4月下旬至8月中旬,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市开展了巡视。2014年2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市通报了巡视工作情况,在肯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建议。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巡视工作情况后,市委坚决按照省委规定以及巡视组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整改,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改进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工作建议,市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整改工作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书记陈兴超同志负总责,市纪委、市委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整改。涉及整改任务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二是周密部署。市委常委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多次专题研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22个单位。三是强化合力。责任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加强对整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二、明确要求,逐项整改,以抓工程项目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在认真归纳梳理的基础上,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分解为3大类、9个方面、18个专项问题,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分批分步进行解决。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

1.关于“对巡视中了解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整改情况。2013年4月省委巡视组到我市开展巡视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57件,已初核线索190件,立案21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71人。其中,省委巡视组在我市巡视期间,向我市移交的县级和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1件,市委立即责成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相符或不存在的,作出解释说明;对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的,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目前,已立案调查处理3件,处理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4人;正在调查核实2件,涉及县级干部2人;组织处理2件,涉及科级干部2人;信访了结4件,涉及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

2.关于“反映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招投标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试行)》,《鹰潭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鹰潭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针对“BT项目较多,存在规避招投标、土地低价出让和负债压力”的问题,市政府已对过去的BT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大力精简建设项目,缩减投资规模。三是针对“对工程项目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强化项目资金使用核查和审计监督,不定期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情况进行公示,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挂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月湖经济大厦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补办了工程手续并进行了公开招标。四是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的问题”,根据《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试行)》,招标采用预选承包商报价承诺摸球法,从源头上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的问题。

3.关于“一些干部作风不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时有反复”整改情况。一是狠刹“四风”。坚持不懈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落实,在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之后,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的工作方案》、《市委常委会专项调研课题分工方案》等文件规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2014年1-5月,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同比增加22%,因公出国(境)批、次和经费开支分别同比下降73%、59.1%、85.61%,全市性会议同比下降5%,文件简报数量同比下降5%。全市接待费用同比减少42.59%。二是强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向科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延伸,全市2万余名科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了自查自纠,不断拓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廉政账户收到各类“红包”金额共计220余万元。针对社会评价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以一个个问题的解决取信于民。

4.关于“一些单位和部门对‘要厉行勤俭节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超标准接待、私车加公油和公款租车使用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削减政府性开支,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禁公费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私设“小金库”,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等。2014年1-5月,全市市级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了10%。二是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支出实现阳光操作、阳光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原则。2014年市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3年预算数下降20%。四是开展市级预算单位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财务专项检查。五是制定了市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等。

5.关于“违规建房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在建的行政办公大楼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情况”的问题。全面停止审批楼堂馆所类项目,重新研究调整了市行政中心超标办公用房分配方案,充分提高办公楼的使用效率。 二是针对“余江县不顾财政紧张,建豪华办公大楼”的问题。督促该县根据有关规定对经济大厦的建设规模进行了调整,由原计划的约9万平方米缩减为5.6万平方米(含地下室、架空层约1.2万平方米)。大楼建设标准、装修标准及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严格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针对“余江县城建私房风比较盛行”的问题,在县城规划区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非法违规占地、非法违规交易土地和房屋等“三非三违”集中行动,共拆除违法建筑52宗,拆除面积27668平方米;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制止县城规划区内“三非三违”行为的职责分工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巡查机制、责任倒查机制及由乡(镇)、国土、城管、建设、公安、法院等单位组成的执法联动机制,对“三非三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6.关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中心广场人防工程”的问题。我市在工程停工期间,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先后对工程出入口进行回填、围挡等;同时,与施工方香港人和公司加强沟通协调,敦促其尽快复工。目前,该项工程已经按要求复工。二是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由于设计和管网问题,导致发挥不了应有作用”的问题,结合老城区小街小巷改造,对我市污水管网进行系统改造,委托南昌大学及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改造提升方案,提高污水进厂率。三是针对“‘数字鹰潭’工程因决策和部分建设过于超前,推广效果不佳”的问题,充分发挥“数字鹰潭”五大数据库等基础平台功效,推广使用已建成系统,完善系统功能模块;对前期需求未明确的部分软件系统停止建设;将“数字鹰潭”多个应用系统进行整合,组织申报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

7.关于“贵冶周边重金属污染问题需要加大力度整治”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对贵冶老渣场实施综合治理,加快实施节水减排及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进一步减少生产污水外排。二是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企业周边存在的23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加强对贵冶周边的治安整治,做好了维稳控访工作。三是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对已经建成的2万亩苗木花卉基地进行补植、管护,对已经种植的落羽杉、香樟等苗木花卉加强管理。四是按照“控源、调节、削减、改良”原则,对土壤进行修复。目前,修复面积2000多亩,植被覆盖率达85%以上。五是加强对自来水、村内外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巩固“秀美乡村”工作成果。同时,从政策、资金等11个方面出台系列措施,扶持贵冶周边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创业。

8.关于“对一些高能耗、高排放、有污染的企业监管不到位,企业偷排造成空气和饮用水污染的事件时有发生”整改情况。一方面,全力强化环境监管,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排查;继续抓好老污染源的治理,依法关停生产工艺落后、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另一方面,加强“一江两河”水环境保护,重点对信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及“两河”沿岸排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我市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半月进行一次环保巡查,每个月进行一次水源水质监测。

(二)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

1.关于“城市建设靠举债和低价出让土地来维持”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瘦身。制定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节俭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13〕198号),对28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瘦身,节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8.02亿元。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出台《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鹰府发〔2013〕29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鹰府发〔2013〕30号)等文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及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三是科学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债务风险控制。

2.关于“工业发展存在亏本赚‘吆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项目准入机制,综合施策,招大引强,促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工业项目落户我市;二是进一步增强高效利用土地意识,不断完善各类基础设施项目手续,规范土地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加快打造沿320国道产业集聚升级带,进一步做大工业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通过发展逐步消化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债务。

3.关于“财政收入虚高,可用财力较少,非税收入占比过重”整改情况。一是促进铜产业发展。实施招大引强,加快铜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淘汰铜企业落后产能,加快铜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促进铜产业发展要素集聚。在全省率先落实财税〔2011〕115号文件精神,激发企业生产活力,2013年缴纳增值税6.25 亿元。二是加速物流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货运产业发展的意见》,理顺物流运行机制,积极应对“营改增”试点。2013年交通运输业实现税收10.4亿元,同比增长92.2%。三是深化地企合作。通过积极落实支持江铜发展“十条”措施,江铜集团财税贡献大幅提升,2013年江铜入库增值税入库10.9亿元,创近年新高。四是加强税收征管。创新税收征管机制,强化税源管控,细化税种分析,开展建筑业税收专项清理、低税负企业纳税评估、政府建设项目税收稽查等税收专项征管工作,堵塞征管漏洞,使税收应收尽收。同时,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2013年度全市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80.3%。

4.关于“经济数字弄虚作假的现象在县、乡两级也比较严重”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精力和心思放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来,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二是完善县、乡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正确导向,切实扭转“唯GDP、唯数字”的政绩观,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坚决摒弃弄虚作假。三是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提高统计数据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

三、咬定目标,常抓不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我们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勇于正视、敢于触及,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三是转化成果,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实现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鹰潭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开创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中共鹰潭市委

2014年7月23日

来源:鹰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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