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规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09.07.2014  18:13

近年来,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沿江开发及“双核”战略的实施,落户湖口的企业数量剧增,面对“发展势头强劲,用地空间趋紧”的“两难”局面,湖口县坚持以用地方式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认真审核,完善项目准入条件

项目引进后,由工业园、规划建设、国土确定用地选址;项目单位按申报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后,由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审核。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确定项目的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该县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容积率1.0以上,不达标准严禁入园。

集约用地,项目集中进园区

2013年以来,该县积极做好金砂湾工业园扩区调区工作,将原来的1.4平方公里调整为22平方公里,并要求全县各乡镇不得用新增建设用地来发展工业,所有工业项目必须进园区,确保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在园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集约用地。

完善合同,严格出让合同履约

进一步强化出让合同和履约管理,对未按期开、竣工的项目,第一次黄牌警告,并在电视台公告,如未整改到位,坚决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执行。去年以来,该县对新引进项目和原低效用地企业,补签招商引资合同,合同明确项目的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和亩均税收等。加强对项目的管控,使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业项目高效集约用地。

集中安排,优小企业统一进厂区

该县已在金砂湾工业园集中建成十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对一些投资小、用地小的轻工业类项目,不再单独提供用地,统一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生产。对一些大项目要分期分批建设的,实行分期供地,在首期竣工后,方可申请二期用地,防止圈地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