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直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通知

31.10.2013  13:33
 

 

赣直工字〔2013〕21号

 

省直各单位(直属)机关工会、直属工会联合会: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工作的发展情况,按照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制度的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现将《2013年度省直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直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实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有效,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为各级党政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会工作的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工会统计年报的统计结果必须于2013年10月25日前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联系人:邓耀敏;电话:0791-86242424;电子邮箱:191071744@ qq.com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3年10月9日

 

 

 

附件: 工会统计软件和文档(请点击下载)

2013年度省直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根据省总工会统一部署,为组织实施好2013年度省直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按照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统计年报调查,掌握工会基层和基层以上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省直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对象为省直所有的工会基层组织和基层以上组织;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各级工会组织分别填报相应的调查表;其中《2013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由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填报,《2013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由厅局机关工会、各厅局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填报。

三、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13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13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国际和对外交流工作;(11)工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等。 

四、统计标准

(一)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统一的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本次调查所用的报表由省总工会统一按照全总提供的调查表式印制。各项指标的填报以全总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二)省直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2010年省直机关工会组织统计编码。厅局直属工会按照规定使用统计编码,对新增基层工会按照统计编码顺序依次编码,并将统计编码上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备案;撤销的基层工会统计编码不可占用,不可重复编码。

五、调查时点和组织实施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调查工作由省直机关工会统一部署,各厅局机关工会、直属机关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1、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按本调查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逐级部署统计年报工作。

2、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录入、汇总统一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制的软件。请各单位登陆江西机关党建网下载: www.jxjgdj.gov.cn ,工会视窗栏目工作动态内。

3、各级工会的统计年报调查数据汇总结果,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核后上报。请务必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审核无误后正式的数据库文件(.mdb格式)上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六、质量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人员要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减少误差。同时,应将年报汇总结果与2012年年报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对出现较大幅度变化的数据,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并做出书面说明。对因填报或数据录入错误造成的误差,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修正,努力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实施本方案的有关文件

2013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

2013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

八、注意事项

1、填报单位在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主要指标解释、各种注释及限定填报说明。

2、“基层工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应严格参照“行政区划表”填写。

3、统计编码具备唯一性。请各级工会参照省直机关工会组织统计编码分配表,继续延用2010年省直机关工会组织统计编码。

4、填报数据必须符合报表规定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