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工会职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

14.10.2015  10:57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景德镇市总工会和浮梁县农民工维权联调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近年来,浮梁县浮梁镇工会联合会本着“有求必应,快速反应,积极沟通,保障权益”十六字维权工作原则,共受理农民工反映拖欠工资及伤残赔偿等案件82起,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超过400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0余万元。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随着企业数量和人员的不断增多,农民工维权案件也逐年上升。为此,镇党委、政府对发生农民工被侵权案件采取积极态度,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案件和企业维权工作,成立浮梁镇农民工和企业“双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以镇人大主席、工会主席为组长,分管劳动保障所的党委副书记和镇司法所所长为副组长。镇工会、司法所、综治办、劳动保障所、信访办为成员单位,同时设了农民工维权服务站和农民工维权矛盾纠纷调处室(服务站设在镇劳动保障所,矛盾纠纷调处室设在镇职工书屋)。通过多渠道地开展农民工来信、来访、来电、法律咨询服务,着力为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二、明确职责,网格化管理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始终把履行维权职能作为基本职责、根本任务。全镇外出务工人员3900余人,为了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动态,同时也为了让农民工们知道自己“娘家”,该镇将辖区内9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在镇工会维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成5大片,并由镇工会、劳动服务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5个部门挂点维权,并将维权责任落实到村、组干部身上。同时,明确镇、村、组工作人员的职责,将制度职责上墙,公布联络人员联系电话,制订便民联系卡片,使我镇农民工维权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掌握动态,有的放矢

每年年初,镇劳动服务所对外出、流入农民工进行摸底登记,掌握信息和动态,并及时与镇司法所、镇工会沟通资源共享。2015年,该镇外出农民工1600余人,主要分布在浙江、广东、上海、福建等发达地区,从事电子、服装、建筑等实际操作性行业;外来农民工1200余人,主要来自广西、四川等地;本地农民工2300余人。针对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谈薄,容易发生工伤、劳资纠纷概率大等特点,镇农民工维权领导小组经过多次专题研究,在农民工维权调处过程中始终坚持尊重事实、依法依规、耐心细致、着重调处,使得镇工会真正成为了农民工的“娘家人”,成了企业与农民工沟通调处的桥梁纽带。

四、加大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维权氛围。在每年春节招聘会上,广泛散发维权宣传单和便民联系卡;每年年初要求企业和用工人员签订劳资合同,引导企业为员工购买互助责任保险;举办《劳动法》、《工会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专题讲座,召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并通过电视、网络等新媒体传播形式,广泛宣传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等相关维权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