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派出所工作人员在餐馆多次消费打白条

06.01.2016  19:05

(江西广播网1月6日)派出所工作人员在餐馆多次消费打白条,至今已有半年时间,眼看着要过年了,这笔“饭钱”却始终要不回来,派出所领导也表示管不了。南昌台记者杜佳颖报道:
 
   吴女士在南昌市新洲路上开了一家餐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滕王阁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多次带人到餐馆吃饭,每次吃完都不给钱(出录音:滕王阁派出所的叶存月,他是(去年)7、8月份在这里吃的,9月我到那里结账,去了他一直拖着不肯给。)
在吴女士出示的三张账单上记者看到,从2015年7月到9月,叶存月消费三次共计1186元,这三张账单上都有叶存月自己签下的名字,其中一张还以滕王阁派出所的名义签下了“滕所”二字。1月4号,吴女士再次来到派出所找到了叶存月。(出录音:可以给你,过两天。(又过两天,你说我来了多少趟。)你不是找人(记者)吗,你不找人(记者)我早就给了你。)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好向派出所所长求助。滕王阁派出所所长邓梁(出录音:一个是他个人行为,第二个他跟我们这里实行劳务派遣,他不是我们的人,(他现在在这里担任什么?)巡防队员。我们只有工作的规定,个人消费我们没有什么规定。)
个人消费,所长管不了,那么这名巡防员在外以派出所的名义打白条,这事所长能管吗?(出录音:(他个人以派出所的名义签单可不可以呢?)首先什么叫以派出所的名义?(他写“滕所”两个字。)“滕所”两个字他对我们的解释是说他(工作单位)出处在哪里,你们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