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称介绍工作需面谈 南昌一男子强奸赴约女
28.03.2014 00:05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现年20岁的女孩万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看着身边的同学一个个都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万某的心里也暗暗的着急。2013年12月的一天,万某在网上聊天认识了黄某,得知万某的情况后,黄某称自己可以帮万某介绍一份工作,并约万某出来面谈一下,急于找工作的万某没多想便只身赴约。
2013年12月20日22时许,万某来到黄某的住处面谈,后黄某不顾万某的挣扎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黄某于2013年12月21日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明知被害人刘某不愿意与之发生性关系并挣扎反抗下,依然凭借其男性体力优势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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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14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