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工商总局:已启动“医药广告表演专家”调查

27.06.2017  16:32

      针对近日被曝光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工商总局今日表示,已部署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工商总局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工商总局同时表示,根据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已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

  此前,有媒体报道,顶着各种不同头衔的所谓专家“刘洪斌”从2014年开始出现在各大卫视上。她先后出现在6家卫视,变换了至少9个身份,推销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等多种药品、保健品。而像刘洪滨一样的“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至少还有三个。

  根据《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而目前专家们的广告大都以健康讲座形式播出,已明显违法。(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