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昕在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19.02.2014  17:56

严明纪律 改进作风 强化监督 深入推进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2月14日)

何 昕  

   一、2013年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3年,全国工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到新高度。各级工商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学习辅导报告会、研讨班、开展集中轮训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工商机关严明党的纪律,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紧密围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全面强化市场监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工商机关正确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呈现新局面。工商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聚焦“四风”,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2013年,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系统作风建设呈现新局面。据不完全统计,与2012年相比,全国工商系统会议经费支出减少1.94亿元,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减少1.78亿元。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人员121人。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取得新进展。总局党组制定了《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关于对直属单位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办法》,省级工商机关加大了对下级工商机关巡察的力度。各级工商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据统计,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工商机关已组织开展电子行政监察,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地方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深化“双述”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各级工商机关按照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严肃查处工商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采取有效手段,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工商系统2013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928件(次),初核2438件,立案168件,给予党纪处分90人,给予政纪处分23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56人;共查处乱收费、搭车收费案件17件,处理21人。

  五是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商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夯实勤政廉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进一步深化工商职业道德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氛围,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果。

   二、2014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契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惩腐败行为,为工商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提供有力保证。

   (一)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保证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工商机关贯彻落实。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工商机关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工商机关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二是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分析研究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加强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切实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制度,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和戒惧之心,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三是切实执行组织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二)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2014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是执行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是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学习《条例》及配套的各项规定、办法,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查机制,每年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二是结合实际,根据《条例》及配套的各项规定、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落实措施。三是各级工商机关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四是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国务院的“约法三章”,各级工商机关必须严格落实。

  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以及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窗口服务规范》下发后,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执行,切实解决和防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工作推诿、刁难服务对象等问题。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搭车收费等突出问题。要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等问题。努力践行工商职业道德规范,弘扬工商廉政文化,促进行风政风建设。

   (三)坚持对腐败零容忍,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的案件,认真查处利用案、费、证、照等谋取私利以及违规收费、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要对查处的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工商机关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综合运用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苗头性问题,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化。完善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机制,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四是完善工商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报告制度,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将定期对各单位案件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四)以强化监督为重点,推进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今年,各级工商机关贯彻落实《规划》要开好局、起好步。重点要加强和完善对权力的有效约束、规范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一是加强对工商机关依法履职行为的监督。今年,在工商机关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制度设计要充分体现反腐倡廉的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健康顺利推进。要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工商行政处罚标准,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考核评价、责任追究一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双述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三是加强对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进一步推进资产设备管理精细化,通过审计管好钱、用好钱。四是要制定对人权、事权、财权行使的监督检查办法,让制度刚性运行,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监督到位,增强监督实效。

   (五)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承担监督责任。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党组(党委)、纪检监察和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要严格执行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随着工商机关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推进,有的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可能会发生体制调整。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地方党委、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要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把行政监察渗透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各层面和各环节。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断加强学习,规范执纪监督流程和标准,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