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工商联组织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

07.09.2015  00:16

  8月7日下午,南昌县工商联召开主席扩大会议,组织了部分会员及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

  会上,南昌县工商联党组书记万卫国就《意见》进行了认真解读。南昌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成星认为,《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群团组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纲领性文件,也为新时期工会组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他表示要把学习贯彻好意见精神同当前工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并对今年下半年工作要点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南昌县工商联提出学习贯彻《意见》的初步计划,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内涵,坚持深入基层商会及部分会员企业宣讲《意见》精神,引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二是深入企业调研,扎实开展意见收取、决策参考、维护权益等活动,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民营企业解难事、做好事,努力建设好“五好商会”。

  通过学习,南昌县工商联全体干部及会员代表深刻领会了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南昌市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