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工程师受贿怕被查 上交廉政账户获轻判

17.11.2014  20:57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17日电(陈文华)包工头为获得工程师关照,得知其欲购买汽车,遂将自己的旧车送给工程师。工程师担心被查,便将该车折价上交廉政账户,从而被从轻处罚。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昌有期徒刑6个月。

    2011年1月至案发,被告人钟某昌任鹰潭市某局科员并兼任某大道绿化工程项目管理部派驻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012年年底,钟某昌得知该绿化工程承包商李某要将自己2009年购买的轿车转卖,遂向李某提出购买该车。李某为感谢钟某昌在其承建项目期间的帮助,决定将该车送给钟某昌。

    2013年3月29日,李某将该车给了钟某昌。钟某昌以岳母的名义与李某签订机动车交易合同,约定车辆价款2.5万元人民币,并让李某出具2.5万元的收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后钟某昌未支付购车款2.5万元。

    2013年8月,李某听说钟某昌的儿子出生,遂借此机会送给钟某昌6000元礼金。同年11月6日,钟某昌听到检察机关在调查该工程后,担心自己出事,遂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账户上交了5万元。

    2014年2月,检察机关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钟某昌涉嫌受贿。经鉴定,该汽车价值为65781元。案发后,钟某昌家属向检察机关退赃6000元。

    法官说法:钟某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行贿人李某轿车一辆及礼金6000元,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及时上交5万元至廉政账户,对其受贿数额依法予以扣减,且其亲属积极退赃,故依法从轻处罚,并对其收受的轿车予以没收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