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工资不成杀老板两幼女 逃亡12年被判死刑

08.03.2014  16:48

  近日,合肥市中院对一起发生在13年前的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因上述两罪被判处死刑。2001年3月13日夜,周某因向老板讨要工资不成,竟残忍杀死了老板的两个未成年女儿,并侮辱尸体。之后,周某逃亡12年,直至去年5月被警方抓获。

  周某,男,今年44岁,1999年他来到肥东某工厂打工。事发前,他曾找老板王龙(化名)索要拖欠的工资,但王龙没有当场给他,说要推迟半个月时间。周某便怀恨在心,萌生了杀死王龙两个女儿的念头。

  2001年3月13日夜至次日凌晨,周某进入王龙家,趁两个小女孩睡觉之机,从门后拿起斧头朝她们头部击打。见两人仍未死,他又残忍地用被子捂住她们的口鼻等部位,将其杀害,并侮辱尸体。周某逃离现场后,他萌生自杀念头,但吃了50粒安眠类药物仍没死,而是昏睡了三天,遂打消自杀的念头。随后,周某逃亡至凤阳,以死去的一位亲戚的名字生活。因为害怕被抓,他经常换地方,这一逃便是12年。

  2013年5月,警方发现,在凤阳一石英砂厂打工的一男子的体貌特征与周某极为相似,有重大嫌疑。最终,2013年5月23日,警方在该厂职工宿舍将他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仅因工资纠纷迁怒于两名无辜幼女,致二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周某在二被害人死亡后,又侮辱尸体,构成侮辱尸体罪。周某的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

  综上,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判处周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兰(化名,系二幼女母亲)经济损失4万余元。(江淮晨报 王凯)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