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档案为特殊工种提供佐证

10.11.2014  18:26
  

      近日,原抚州棉纺织厂的吴先生来到抚州市档案馆要求查找自己从事汽车驾驶特殊工种的证明材料。

据吴先生介绍,他于1979年从部队退伍,分配到原抚州棉纺织厂工作。1986年和1992年分别借调到纺织局和经贸委工作,主要从事汽车驾驶工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事汽车驾驶工种十五年以上,可以提前五年退休,今年满55周岁的吴先生就到社保局提取个人档案,准备办理退休,在查阅档案时,发现档案中没有反映吴先生从事汽车驾驶的记录,人社局工作人员要求他提供从事汽车驾驶的工资表。吴先生所在的工作单位已于2002年破产改制,借调单位也纷纷撤并,档案无从查起,于是吴先生来到市档案馆求助。

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吴先生提供的线索,分别调阅了棉纺织厂、纺织局、经贸委3个单位的档案,查到了吴先生需要的工资表,上面清楚记载着吴先生从事的工种,为吴先生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

 

抚州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