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为6.7万劳动者追回工资1.37亿 建筑业拖欠工资最严重

19.12.2013  23:34

  今视网12月19日南昌讯(记者 李星)春节临近,拖欠工资进入高发期。19日,今视网记者获悉,1-11月,江西省劳动监察局为6.7万劳动者追回工资1.37亿元。劳动监察部门提醒,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工作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若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被移送法院。

  为6.7万人追回1.37亿元 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最严重

  数据显示,2013年1—11月,江西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7133件,为6.7万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37亿元,其中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843件,占54%,涉及农民工4.3万人,占64%,涉及金额8766万元,占63%。

  另外,随着加工制造、船舶修造、纺织、光伏等与外贸出口紧密关联的一些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导致这些行业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明显增多。抗风险能力弱的租赁经营企业也成为新的欠薪风险源。

   劳动者须签订合同 注意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用工凭证

  “由于一些工程存在代建、垫资承包、低价中标、个人挂靠等情况,在实际施工中又层层转包、非法分包,加上建筑业企业、包工头资质和实力良莠不齐,在每个环节都已谋取最大利润为目的,一旦任一环节出现问题,最终将导致处于最底层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省劳动监察局负责人在分析农民工欠薪的原因时表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而是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余额待年底或者工程完工一次性付清,一旦发生拖欠工程款问题或出现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工程进度等纠纷,就会引发工资拖欠和恶意讨薪等情况。同时,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而是发放给包工头,容易造成工资拖欠。

  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农民工维权首先要懂法,在工作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的时候要记得保存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物证,例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资结算单、欠条等。其次要用法,当工资被拖欠时,及时携带相关证据和身份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确保权益不受到侵害。

   《刑法修正案》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办?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省人社部门将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移送工作。

  省人社厅强化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力。据统计,2013年,省劳动监察局会同省高院、省高检、省公安厅联合举办2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学习班,全省400余名工作人员接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