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时期已出现毛笔 秦朝蒙恬或只是改良者

29.10.2014  13:30


?沃特曼解决了自来水钢笔的漏水问题


▲据说羽毛笔的灵感来自一封情书

  同样作为人类发明的书写工具,笔的历史远远不如纸的历史那样受到关注。的确,笔是一种相对简单易得的工具,并不像纸那样,曾给人们带来那么难解的困扰,又给文明带来那么重要的突破。

  然而,在人类几千年的书写史中,笔时时刻刻陪伴着人们,甚至成了很多人心爱的朋友,也自有它一番动人的发展演化历史……

  中国独有毛笔,历史远在蒙恬制笔之前

  在各种各样的笔类制品中,毛笔是中国独有的品类。传统的毛笔不但是古人必备的文房用具,而且在表达中华书法、绘画的特殊韵味上具有与众不同的魅力。

  毛笔的发明一般人都以为是秦代的蒙恬,但据考证,殷墟出土的甲骨片上残留的墨迹,也是用毛笔书写。由此可知,至少在殷商时期,毛笔就已经出现,而蒙恬只不过是毛笔的改良者。

  相传秦将蒙恬曾在善琏村取兔毛制笔,在当地被人们奉为笔祖;蒙恬的夫人卜香莲也精通制笔技艺,被供为笔娘娘。又据说,第一支毛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字上加了个“”字头,今日简写作“”。

  到了汉代,笔已比较考究,路卮是当时的制笔高手。汉代制笔头的原料除了兔毛之外,还有羊毛、鹿毛、狸毛、狼毛等,硬毫软毫并用。同时,笔管的质地和装饰也丰富起来。据正史书籍记载,我国著名的宣笔就发明于汉代。

  元代以后,以湖州为中心的制笔业日益兴隆。我国的毛笔进入了第二个重要发展时期——湖笔时期,尤以羊毫笔最享盛名,为士林所爱,并得朝廷赞赏。此时的湖笔与宣笔已同享盛名,乃至超过了宣笔,成为全国毛笔的代表,誉满海内外。

  明清时期是中国制笔业发展的鼎盛期,供皇室的御用笔和官府用笔,制作精致华丽自不待言,就连民间使用的毛笔,也十分注重装饰和美观。当时用作笔管的质材有竹、玉、金、银、雕漆、象牙、犀牛角、瓷、珐琅等等,在笔管的装饰上,也尽一切修饰之能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丰富。

  笔的主要功能在记事,自魏晋以后,除了可以耐久记事以外,更加入书法艺术的功能,制笔必须适应书家艺术表现的要求,这又牵连到毫毛的好坏,与制作方法的考究两方面。

  芦苇笔到羽毛笔

  一封情书带来的变革

  古代埃及人用尼罗河畔生长的纸莎草当纸来使用时,书写工具是用纸莎草的茎,他们将草茎斜着切断当笔,蘸上用矿物颜料和水调成的墨水写字。但纸莎草名为草,实则是一种高大的草本植物,它的茎也很粗,像竹管一样,这种笔握起来当然不会使人感到舒服,所以,后来埃及人就改用芦苇管做笔了。

  埃及人在芦苇丛中采集芦苇管,然后把这些芦苇管埋在畜粪堆里,几个月后,再把芦苇管挖出来,烘干,使它们变硬,再将一端削尖,便成为一支蘸水笔。这种芦苇笔,后来还传至希腊,又传至欧洲以及一些东方国家,在这广大的地区内,使用的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是人类使用历史最长的一种笔。

  芦苇笔不仅有易磨损的缺点,还太脆太硬,容易划破用来书写的纸莎草或羊皮纸,而且它还显得粗笨不雅观,尤其当风姿绰约的贵夫人和小姐手持这种粪堆里沤制过的粗物时,更使人感到不协调。

  在豆丁撰写的《从芦苇笔到羽毛笔》一文中讲了这样一则故事。据说公元6世纪的一天,这种不协调的感觉强烈地刺激了荷兰的米诺莎小姐。这位小姐要给她的白马王子写情书,拿起芦苇笔却迟疑了,难道就用这粗物来抒写心中最美好的情感?正在小姐踌躇的时候,窗下踱来了一只鹅,昂起高傲的头颈,嘎嘎叫着,扑腾起翅膀,落下一管羽毛,又昂然而去。洁白的鹅毛管,象征着纯洁的鹅毛管!米诺莎小姐灵机一动,拾起那管鹅毛,用鹅毛管给自己心爱的情人写起了情书。米诺莎小姐的灵感,使西方人有了一种新的书写工具——鹅毛笔。

  许多大鸟的羽毛都很适合拿来做笔,只要够长够硬(一般取翅膀上最长的那几根)。最常见的是鹅毛,或许这就是通常羽毛笔被叫做鹅毛笔的原因。羽毛笔在欧洲及世界上许多地区风行,为西方文化服务了差不多1000年的时间,人们用这种笔写下了无数的世界文学名著和科学典籍。

  钢笔问世,寻找控制墨水的方法

  羽毛笔一旦用久了,笔尖会被磨秃,不便于长期使用,因而人们再一次寻求新的书写工具。17世纪50年代,法国市场上出现了最初的蘸水钢笔,代替了沿用差不多一千年的羽毛笔。由于它的笔尖采用钢材制造,所以称为“钢笔”。

  金属蘸水笔虽然比芦苇笔、羽毛笔进步了许多,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人们必须随时携带墨水瓶,而且要不断地写写蘸蘸、蘸蘸写写,很是麻烦。

  后来,人们开始尝试着往金属蘸水笔的笔杆里灌些墨水,让墨水从笔杆里逐渐流向笔尖,这样便解决了常蘸墨水的问题。然而,由于笔杆上没有任何控制墨水的东西,所以墨水总是在人们书写时,自由泛滥,常常把纸面搞得到处都是滴下来的墨水,一塌胡涂。随着橡胶的发现与利用,人们又为钢笔装上了胶囊,但钢笔漏水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1884年,美国有个叫沃特曼的人,他在一家保险公司当职员。一次,他和一个顾客签署一项合同,这是一笔数额巨大的生意。可是当那位顾客用沃特曼递给他的那支带有胶囊的钢笔签字时,由于钢笔漏水,竟把合同玷污了。当沃特曼又去取新的合同书时,有一位竞争对手竟乘虚而入,和这位顾客签署了合同,夺走了这笔巨额生意。沃特曼十分懊丧,他立志要设计、制造出一种不漏墨水、能自动控制墨水、使用又方便的钢笔。

  经过不断研究和观察,他发现关键在于墨水流通与空气的关系。他首先在钢笔囊里安上一条极细的空心小管,使自动流下的墨水点点滴滴地流。然后他又给笔尖加一个小小的笔舌,作为辅助性设备,使这个小小的笔舌像一个小蓄水库,拦截并存储多余的墨水,使流下来的墨水源源不断供给笔尖使用。

  沃特曼的钢笔各方面都达到了比较理想的要求。这种笔一经问世,便以年销量几百万支的惊人数字,风靡世界。就是我们现在所使用的钢笔,其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也与沃特曼当年发明的钢笔基本相似。

  石墨造铅笔,从羊身上画记号开始

  1564年,一阵狂风吹倒了英国坎伯兰郡波罗谷附近的一棵大树,树根蟠结处露出了一大堆墨色的矿物质——石墨。不久,坎伯兰郡的牧羊人发现了石墨的一项用途——在羊身上画记号。后来,有眼光的城里人把石墨矿石切成细条在伦敦市场上出售,店主和商人都用它给货物作记号,所以叫作“打印石”。这种“原始的铅笔”画出的印痕粗黑清晰。

  1761年,德国化学家法贝尔从卡斯塔斯尔煤矿采集了一些石墨矿石,将其研磨成粉末,用水冲洗去杂质,获得了纯净的石墨粉,经过种种试验后,法贝尔终于发现,在石墨中掺入硫磺、锑和树脂,加热凝固后压制成的一根根“铅笔”,硬度合适,书写流畅,也不容易弄脏手,在这种铅笔外面裹上纸卷后,就可以拿到商店出售了。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法国化学家兼发明家孔特奉命在法国尽可能采集石墨制造铅笔,孔特费尽心思,终于有了主意,在石墨中掺入一些粘土试验,一试效果出人意料的好,这种混合物变成了世界上最好的画笔,在石墨中加入不同性能的粘土,便可得到“硬铅”与“软铅”。

  1812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位木匠兼修补匠威廉·门罗让铅笔穿上木头“外衣”。门罗在利用一种机械制造出长5至18厘米的标准化木条,细木条中间用机器挖出一条刚好适合铅笔芯的凹槽,然后将两片同样开有凹槽的细木条中间嵌入一根石墨条,合起来用胶水粘紧。于是,第一支现代铅笔产生了。这支长18厘米的标准铅笔可以画55千米的线条,至少可以写45000字,而且削了17次还剩下5厘米长的笔头。

  1915年,日本人早川德次为了解决木铅笔浪费木头的问题,发明了一种能够把铅笔芯反复推出的铅笔,它就是如今广泛使用的自动铅笔的原型。

  圆珠笔畅销,源自印刷厂校对员灵机一动

  在沃特曼发明制造出自来水笔四年后的1888年,美国人约翰·劳德又研制出一种完全不同于自来水笔的新式笔。这种笔在笔尖上装有一个小圆球,书写时,随着圆珠的滚动,把墨水留在纸上。这就是今天人们所说的“圆珠笔”。

  但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约翰·劳德的发明并没有引起轰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圆珠笔的圆珠滚动不灵,有时写不出字,二是通过圆珠而滚出的墨水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常大量漏水而污染纸面。

  1938年,匈牙利一个印刷厂的校对员拉兹罗·约瑟夫·比克,发现报纸用的油墨几乎是在瞬间干燥,而且不会留下污迹。比克发誓要将类似墨水应用到一种新型书写工具中。为了避免粘稠的墨水堵塞他的笔,他提出在装有这种快干墨水的管子顶端安装能够旋转的小金属球。该金属球将有两个功能:作为笔帽防止墨水变干;使墨水以可控速率从笔中流出。

  1943年6月,比克向欧洲专利局申请了一个新专利,并生产了第一种商品化的圆珠笔——Biro圆珠笔。后来,英国政府购买了这个专利圆珠笔的使用权,使得这些圆珠笔可以被英国皇家空军的机组人员使用。

  由于比克的疏忽,他没有在美国申请专利。这时,有个名叫雷诺的美国商人看到了这种圆珠笔后,他以一个商人特有的敏感,认定这是一种大有前途的畅销品。于是,他对这种圆珠笔一边积极进行外观方面的加工和改进,一边开始做广告宣传。当时,雷诺动用所有的宣传手段,使圆珠笔的广告几乎遍及世界五大洲。恰好这时,原子弹在美国首先制造成功了。雷诺为了耸人听闻,招徕顾客,便把“原子”这一名称加在圆珠笔上,称之为“原子笔”。

  雷诺宣称,他的原子笔可以在水下写字,不怕水洇;可以在北极的寒冷地带照常书写,不怕冷冻;还可以长期使用,不用总灌墨水。总之,雷诺大吹大擂,果然使圆珠笔畅销全世界,他本人也因出售圆珠笔而大发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