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临时救助 救助资金仍不足社会捐助少

03.07.2015  00:5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7月2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一场大病将整个家庭拖入窘迫境地,但因为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而得不到救助——这样的事情多次发生在我们周围,让人唏嘘不已。为了解决这一现状,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时间过去了大半年,江西的临时救助机制建设情况如何?还存在着哪些短板亟待补齐?本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覆盖范围:三类贫困人群可获临时救助

  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临时救助列为专章。同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同年12月25日,江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这一配套文件,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的目标,主要就是解决急难型和支出型贫困问题,还有流动人口遇到的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有些家庭可能生活条件还不错,但突然遭遇了火灾、交通事故或者家庭成员中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家庭陷入临时困境,这种情况被称为急难型的贫困。“更多的是支出型贫困,”江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虞烈东说,诸如有的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重大疾病,或子女没钱上学,生活必须开支很大,造成家庭出现临时性的生活困难。

  “有的孩子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但因家庭很贫困,可能没钱去高校报到交学费,”虞烈东说,孩子进入大学后可申请助学贷款,但拿到录取通知书到去学校报到上学这个“过渡阶段”,就需要临时救助跟上。

  此外,江西省还在临时救助制度中设立特别救助项目,对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特别救助。

  据介绍,江西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临时救助,今年前5月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3亿元救助6.61万户次,户均次救助15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