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三项机制”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19.06.2015  12:57

近3年全市共上报使用省预留计划用地100批次,涉及重点项目128个,面积32953.86亩,已获得批复96个批次,面积32200.91亩……近年来,宜春市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重大项目挂点督办机制、重大项目奖惩机制三项机制,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 。该市成立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对各县(市、区)重大项目现场协调推进,解决项目的用地、资金筹集等问题,明确责任、时限,形成会议纪要,跟踪督办。      

健全重大项目挂点督办机制。 每个县(市、区)由市国土局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和一名科级干部挂点督办,每个县(市、区)每个项目也有一名县(市、区)政府领导、一名部门领导和国土局一名科级干部挂点督办。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定期反馈,通过日常督查,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定期了解项目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健全重大项目奖惩机制。 对县(市、区)使用省预留计划情况较好的项目,视其投资强度和效益,如需扩大生产用地而省预留计划不能满足的,适当从市级计划中予以支持解决;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县(市、区),没有按时开工建设,没有在承诺时间内竣工的,没有达到规定的容积率的,视情况扣减该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者取消该地下年度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