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两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06.07.2015  19:03

    日前,广昌县旴江镇下湖村和南丰县市山镇包坊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这是抚州市继2012年黎川县厚村乡厚村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后,再次在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中取得佳绩。

    近年来,抚州市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抚州建设“三个重点”任务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