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执行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05.02.2017  20:06
确保到校任教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我省自2013年起在江西师范大学启动免费师范生教育试点,今年7月首届江西省免费师范生将毕业。为规范市直学校(单位)接收免费师范生工作,昨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确保到校任教的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市教育局要求,市直各学校(单位)要在本单位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按市编委办核定的当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申报接收免费师范生岗位计划。市直各学校(单位)可自主接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学校拟定《选聘工作方案》,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布。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在选聘免费师范生过程中,须按照拟定岗位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同时,要建立免费师范毕业生诚信信息记录,对不能正常履约的,处理结果等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及时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另悉,市直各学校(单位)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不进行自主选聘的,岗位计划一律列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选岗考试。具体人员由省教育厅确定。(记者 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