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23.06.2015  18:37

新余市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今年6月16日是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16日上午,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共青团新余市委、市妇联七家单位联合牵头在抱石公园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张小明主持,市政府副市长黄文辉发表讲话,市安委办主任陈晓泉宣布“‘咨询日’活动开始”。

黄文辉副市长强调:安全生产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需要人人参与,各方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零容忍”,推动更多的企业实现“零死亡”;要紧紧抓住“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这个核心,深入推进,狠抓落实,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着眼于重预防抓治本,狠抓治本攻坚,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广大市民和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社会性宣传和舆论监督,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随后,新钢公司、赛维公司、赣西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及煤矿、非煤矿山近百家企业负责人现场做出安全生产承诺:“我承诺,(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制度。(五)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铿锵有力的口号声传达了员工们安全生产的信念和决心,使现场市民备受鼓舞。

活动现场,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等十八家单位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防火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现场解答市民咨询。

              (图为黄文辉副市长在陈晓泉局长陪同下视察现场咨询情况)

本次活动,共向市民展出安全生产宣传展板30余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和其他各类安全手册、宣传单等近5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

(局办公室 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