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举行法律顾问和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市长颁发聘书

12.08.2015  17:36

近日,萍乡市举行法律顾问和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和24名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从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小豹,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宣传部部长黄万林手中接过聘任证书,正式“上岗”履职。

此次市政府聘任的2名法律顾和24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经社会推荐,市法制机构层层筛选后,报市政府同意,其分别来自律师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聘任期限内,可为市政府在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和重大案件,参与调查、调解,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任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聘任期限内,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现象,提出意见或建议;向市政府法制办或者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受市政府法制办委托,可以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调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或建议等。

市政府希望此次聘任的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要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尽可能多的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萍乡而做出自己的贡献。(萍乡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