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30.10.2015  09:41

  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沈 杰同志为南昌市民政局局长; 李淑英同志为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黄耀华同志为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保根同志为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局长); 罗毛则同志为南昌市物价局局长。 决定免去: 沈 杰同志的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局长)职务; 李 伟同志的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国凤的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任 命:

  陶 成同志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熊 成同志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宛继斌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余行飞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 兰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况德顺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重浪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沈张茂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云根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南平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孔庆波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曹小燕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曹丹丹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熊耕华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强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武正浜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谢 亮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邬莉萍同志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雷云淼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谢文斌同志的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樊启明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重浪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沈张茂同志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