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05.02.2015  14:36
原标题: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2日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枝勤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在省、市委督导组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各专(工)委扎扎实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切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强化了宗旨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的法律法规等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了深学、细照、笃行,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岗位自信不断增强。以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为目标,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做到了有主题、有交流、有成效。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积极开展了“市级领导宣讲、邀请专家辅导、主要领导讲党课、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十个一”活动,举办了“强信念、转作风、提能力、促发展”的思想大讨论,组织观看了电影《焦裕禄》、《孔繁森》等专题教育片,邀请了著名学者于丹作专题讲座。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宗旨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

转变了工作作风。通过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进一步坚定了机关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加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教育,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服务人民、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有效克服了一定程度存在的精神懈怠、作风懒散、纪律松弛的现象。通过九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机关工作面貌发生了明显改变,主要体现为“三个多”。一是围绕工作调研多。坚持开门纳谏,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调查研究,收集意见156条。各专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平均每个月有二次以上的调研视察活动,为常委会会议专项审议作好准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认真学习成果多。《瓷都人大》刊物连续16期刊登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体会文章60余篇,机关干部每人撰写一篇以上,真正做到了学习教育活动全动员、全覆盖,特别是常委会主要领导在中央党校和省人大刊物发表文章数篇,为机关干部的学习做出了榜样。三是深入基层服务多。常委会各位挂点领导把服务基层作为转变作风的切入点,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挂点任务。挂点领导和相关处室多次深入挂点乡镇村,实地了解情况,联系落实扶助资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信访工作中,从常委会领导到一般信访干部对来访人员做到了笑脸相迎,耐心倾听,热情服务,主动落实。通过接地气、察实情、干实事、讲实绩,切实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了规范化建设。按照科学、务实、管用原则,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及时做好了“立、改、废”工作,推进了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制定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三联系”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办法》等十五项工作制度,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常委会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督察新通过的规章制度,切实推进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常委会班子成员切实维护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了深入调研,充分论证,集思广益,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表决。党组成员坚持从大局出发,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保证集体的正确决策,并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服从集体决定。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会议。按照新修订的《常委会议事规则》要求,针对常委会会议议题偏多、审议时间不够等问题,合理安排议题和日程,使会议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三是进一步改进了会风。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实效的意见》要求,规范并严格了会议请假制度。加强了会前调查研究,明确了会议发言要求,减少和杜绝空话套话,会议实效更加突显。四是进一步节约了“三公”经费支出。常委会班子成员身体力行、认真遵守、率先垂范,各专(工) 委也严格执行、不打折扣,机关上下呈现出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事、廉政勤政的好风气、好氛围。

同时,常委会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主动参与、服务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去年以来,按照省市委要求和工作需要,常委会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并参与运作我市申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成员和“世界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了“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参与并指导“五城同创”,组织代表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测评进行督察。常委会部分班子成员还分别挂点负责浯溪口水库、市区城防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把监督与指导、督察与服务结合起来,切实推动了工程的进展。

二、着力推进监督工作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监督工作。一年来,共举行10次常委会会议、11 次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1次,发出审议意见书6份。概括地说,突出抓了4个方面工作。

紧扣“三大战役”的实施开展监督。打好“三大战役”是2014年全市的工作大局,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年初及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三大战役”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组织了系列专题调研和视察。深入项目一线,了解实情,主动出谋划策,加强与承办单位、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题,努力为项目建设服务。重点开展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情况的调研,第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汇报。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题调研,推动了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三公开”, 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围绕建立合理的陶瓷税负结构、支持陶瓷产业发展,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为推动我市陶瓷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对策。

紧扣重大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民生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一是切实关注农业生产。春耕时期,组织开展了对我市春耕备耕工作的督导,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粮食生产和春耕备耕情况的汇报。对全市蔬菜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视察调研,有关报告得到了市领导的重要批示。常委会还对我市茶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所提问题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二是切实推进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昌江河和乐安河的综合治理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环保瓷都行活动。针对昌江流域垃圾污染问题,常委会跟踪督察,组织拍摄的影像资料,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亲临视察,有关部门各领任务,抓好整治落实。重点督促西瓜洲污水处理厂和乐平工业园污水处理的整改,着力推动我市水资源保护工作常态性、制度化。以省人大环保赣江行检查组来我市检查采访活动为契机,推动我市重点企业和园区的环保工作,着力抓好我市大气质量保护。三是切实关注食品安全。围绕中小学校的餐饮安全,常委会一以贯之地抓好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督察了近年来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紧扣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监督。社会热点问题是各种矛盾的集中反映,抓好热点问题的监督,就是要着力推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一是对社会治安工作进行调研视察。2013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治安工作的专项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持之以恒推进社会治安工作不断好转,常委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了跟踪问效,督促有关问题和情况的整改落实。二是对我市科技、文化、侨务、职业教育等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在2013年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依法监督的基础上,2014年又进行了跟踪问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科技创新工作汇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开展了我市侨务资源情况的专题调研,摸清了我市侨务资源的分布、数量及构成特点。围绕我市教育结构的调整优化,开展了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视察,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教育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

紧扣法制建设开展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陶瓷生产经营秩序,加大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常委会主动与省人大法工委联系,争取重视和支持,力促《景德镇陶瓷促进与保护条例》出台。开展《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保“三同时”、《水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活动。协助全国人大在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和农村金融立法调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江西建设专题调研、开展《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与市人民检察院围绕落实《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了万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图片巡回展等“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营造了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围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监督,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我市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执法监督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换届选举中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程序规范合法、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等情况的监督,并进行现场视察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0件。

三、着力实施监督创新

创新是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适应新形势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常委会注重在法定监督形式下创新监督手段和内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开展专题询问。2014年年初召开的全市实施“三大战役”的动员大会上,市委刘昌林书记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明确提出了要开展专题询问的要求。为落实昌林书记的指示,紧扣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三大战役”,常委会选择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建设和管理这个议题,安排了专题询问活动。常委会组成三个调研组,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研视察,广泛听取民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提出询问问题作了精心的准备。在为期一天的专题询问活动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15个询问问题,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等7个部门负责人参加应询。询问与回答过程,紧张激烈,辣味十足,问者一问到底,答者客观中肯,实事求是,真正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人大代表的职责。这次专题询问活动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和市委相关领导莅会了解询问情况,市委书记、市长作了讲话,刘昌林书记高度评价这次活动,强调这是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的里程碑,是人大提高依法监督水平和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里程碑,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实施满意度测评。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核心环节,强化对审议意见的落实监督就成为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切入点。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议题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后,受到了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进行了积极整改。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结束后,对三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注重满意度测评与专题询问相结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专题询问会上,对受询部门的应询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三个月后在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市人民政府七个部门落实专题询问中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再次的满意度测评,并向市委报告了测评结果。使满意度测评办法真正发挥了刚性监督的作用。

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对财政资金监管,重要目标之一在于防范财政风险。常委会深入分析政府性债务结构,选择把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债务监管作为人大监督财政资金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以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国有资产和债务的监督为重点,督促市政府出台加强对公共领域的国有资产和债务的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和管理体系,以此推动公益性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特别提出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结合部门预算审查,强化了对事业单位政府性债务的刚性监管。

充分发挥咨询专家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咨询专家库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监督咨询专家在监督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根据监督工作内容,积极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全年达百余人次,收到各类针对性、专业性强的意见和建议7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实效。

四、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改进,更好地行使这两项法定职权。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审查、审议。一是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重点选择和程序规范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修订了《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试行规定》(草)。鉴于省人大常委会拟出台相关制度,届时将进一步参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规定,正式通过有关文件。二是依法开展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和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专项报告。三是积极支持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为完善《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草案,常委会组织代表广泛讨论,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意见,2014年初召开的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这个规划,并于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门表决通过了关于规划修编情况的审议意见,以支持总体规划顺利获批。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人事任免。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任免、民主意愿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健全任免工作机制。通过提前通报相关情况、向常委会全体会议作提请拟任人员情况说明等,拓宽组成人员知情渠道。积极探索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新路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改进,提请任免程序更加严谨。一年来,依法顺利任免了我市“一府两院”工作人员37人次。

五、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围绕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改进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切实推动了5个方面工作:

推进多层次联系制度。常委会从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出发,探索实施了“三联系”制度:即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常委会制定联系方案,开展专项走访活动,每一位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与代表座谈交流,听实言、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通过三个层次的联系办法,力求打通基层群众与常委会领导的信息沟通渠道,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人大代表活动更有目的性,基层情况和要求更能得到反映和回应。

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以往以代表团为单位按季度开展的代表小组活动存在着组织难度大、调研难深入、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显著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常委会改进了代表活动方式,根据少而精的原则确定调研专题,组织具有相关行业、专业知识背景的代表参加,并支持代表根据自身专业特长领题调研。由于代表小组的规模更小,时间安排更灵活,既能保证领导参加,又能方便代表为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搭建基层代表平台。在乡镇和街道建立代表联络室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工作的举措。按照全市40%的乡镇建立代表联络室并开展活动的要求,常委会加大督察力度,一方面以调研、视察方式促进工作面铺开,另一方面着力培养典型,把有场地、有标识、有设施、有制度、有经费的“五有”联络室办成代表学习交流的场所、群众向代表反映民情的窗口、代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平台。基层代表联络室的建设,进一步拓宽和丰富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内容,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

积极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如何切实提高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常委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针对办理工作代表“被满意”的情况,常委会安排代表小组活动期间由代表对“一府两院”办理相关建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或评议,使得代表“满意率”回归到真实水平。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提出的64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件建议,及时进行了交办。常委会选定9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专工委根据对口原则分工督办。按照督办程序,加大跟踪督察力度。截至年底,所有建议全部答复,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34件,占5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6件,占40%;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5件,占8%。

积极做好代表名额配置调整工作。为支持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常委会指导并协调解决了珠山、昌江两区人大代表名额重新配置问题。通过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重新核定两区代表名额,解决了竞城镇选举产生珠山区人大代表的确认问题,确保了两区人大工作的平稳移交。

加强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有计划对代表进行培训,注意改进培训方式,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使代表切实掌握履行职责的方法和途径。2014年,对代表培训400人次,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预算法》等相关知识,明确了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代表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市政府和“两院”的法治观念、人大意识进一步增强,认真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代表履职尽责,县(市、区)人大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为常委会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此,我代表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在回顾总结工作中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形势任务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新期待,还有不少差距。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跟踪督办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有待探索运用。监督、调研等工作有时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回应社会关切不够的问题。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以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虚心听取代表及各方面意见,努力在实践中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总体安排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我市“十二五”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为此,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景德镇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不辱使命,以法治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监督和代表工作,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第一,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以法治精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号召:要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认真贯彻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围绕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今年,重点围绕推进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认真执行《预算法》,在做好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监督的基础上,加大对国有资本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监督。重点围绕“三大战役”的实施,加大对城市规划编制、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落实、东城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和管理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继续关注城市建设和管理专题询问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围绕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开展对预防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税收征管、扶贫开发、保护基本农田等工作的监督。围绕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开展对《劳动法》“五险一金”的实施、中小学校餐饮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昌江河水资源保护、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等问题的监督。围绕重大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对“六五”普法工作、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相关问题的专题询问。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敞开公众参与监督之门,拓展监督工作公开性,由公开监督结果向公开监督过程发展;深入调查研究,强化跟踪督办、持续跟进、推动整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性。

第二,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坚持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三联系”制度,逐步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不断密切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工)委工作的参与,进一步改进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方式,加强业务培训,逐步推行代表专题调研课题化。发挥代表依靠群众化解当地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作用。

第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并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推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法治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勇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不断提高监督、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推进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探索,拓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守住底线,耐住寂寞,挡住诱惑,保持浩然正气。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画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民主法治建设展现了无限广阔的空间,在新的形势下,在新的起点上,人大代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景德镇市委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建设“千年古镇、世界瓷都、生态之城”和推进“依法治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