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

31.10.2013  19:29
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什么? 2013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13年起,每年年中和年末(今年为6下旬至7月下旬和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0791-12340),对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 在2013年上半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中,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指数为85.58分,位居全省第二;其中,党委政府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程度88.05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作风建设情况87.80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86.08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89.07分,各项评价指标得分都位居全省前列。 二、我市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做了什么? 2013年,市委、市政府及其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旗帜鲜明地推进“廉洁公务建设年”活动,全力实施“六大保廉项目”,反腐倡廉的重视度不断加强、遏制度不断加大、廉洁度不断提高、信心度不断提升。 (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在全市开展以“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为主要内容“节日廉情监督”活动;10月10日,《人民日报》四版头条重点报道了我市实现节日廉情常态化监督的经验做法。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成70余个检查组,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31起,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2人,通报了其中6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强化公车使用管理,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二)严厉查办一批腐败案件。 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既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1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49人,其中县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17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市商务局原局长章某、市水利局原副局长熊某、临川区原政协副主席兼区计生委主任董某、宜黄县政协原副主席兼国土局长李某、市国土局原副调研员兼临川区国土局长黄某、市建设局原副调研员徐某、金溪县副县长徐某等一批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实施作风效能常态化预警。 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百分之百列为预警对象;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作风效能建设的规定,百分之百纳入预警范围;对预警对象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事项,下达“督办单”,进行“一事先预警,一单办到底”,百分之百督办预警事项。1-9月,共对242个单位进行了作风效能预警,启动单项预警291次,解决实际问题2100余件,查处了8起影响发展环境典型案件。6月24日,《江西日报》头版头条重点报道了我市推行作风效能预警“百分制”的经验做法;9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重点报道了我市推行作风效能预警机制,遏制“小违规”的成功做法。 (四)实施工程领域专业化监管。 突出“三个不让”:不让干部倒在工程上,不让监督失在责任上,不让企业亏在诚信上。市政府全面推行工程交易项目分级管理、评标专家及代理机构监管、投标保证金管理等三项改革措施,严格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减低党员干部违纪率。7月1日开始,县(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投资占控股地位项目资金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7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重点报道了我市“三不让”打造廉洁工程,促进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倡廉工作的成功做法。 (五)实施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督。 全面启动市本级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10月1日,市、县(区)监管系统全面联网运行,将系统监管内容由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装饰)、公务用品采购延伸至公务外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等方面,将系统监管范围覆盖到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9月份全市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0.2%,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比下降14.1%,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比下降13.3%。9月24日,《人民日报》重点报道了抚州市推行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实现“即时监督、全程流痕”的成功做法。 (六)实施阳光政务电子化监察。 初步建成了和启动了“一平台二系统”:6月底全面建成了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并被确定为全省阳光医药监察系统建设试点单位,实现与阳光医药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数据对接;开发建立网上审批“阳光通”短信服务系统,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政务服务专网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强化了源头防腐。 (七)实施干部廉情人性化关爱。 制定了《县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谈;新提拔县级领导干部必谈;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县级领导干部必谈;经调查有轻微问题的县级领导干部必谈等“廉政四必谈”。1-9月份共3次对新提拔的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继续推行新任科级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14批333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公示了家庭财产。继续依托市廉政党校开展廉政教育,全市80批3168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 (八)监督检查“六项民生资金”。 重点对2011年以来全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6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项督查已结束,查处违规经销商763家,追缴骗补资金3221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及责任追究20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对卫生专项资金和新农合资金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纠正违规资金6028.42万元,收缴财政2896万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206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资金217.28万元。 (九)精心组织“五大倡廉活动”。 围绕“文化反腐、教育倡廉”,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成立了反腐倡廉民间组织抚州市廉文化促进会,以理论研究、教育传播、艺术创作和基地建设为抓手,开展了以“廉文化”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举办了“才乡廉声”党纪教育廉政剧目演出、全市百家建筑企业诚信倡廉签名、纪检监察开放日、“劳动美·廉洁行”电视演讲比赛、首届“青春倡廉·建功抚州”原创歌曲电视大赛和第二期家庭助廉专修班,组织了抚州市“十大廉勤之星”评选,开展廉政作品征文、“读书思廉”征文、廉政书画作品、廉政摄影、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楹联征集评选等活动,营造了崇廉尚浓厚氛围。 三、您能为社会评价工作做什么?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参与。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希望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请您接到调查电话(0791-12340)后,积极配合接受电话访问,耐心听完电话提问,客观理性评价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