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入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05.05.2015  17:49
原标题:我市入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等11个部委日前联合公布了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吉安市作为我省唯一的市(州、地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入选,这对于我市振兴中央苏区和吉泰走廊发展,建设美丽新吉安,实现绿色崛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适应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针对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决定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市县,进行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以探索总结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对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引领与示范作用。1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要求市、县自愿申报,省级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每个省(区)选择1个市、3个县进行示范区申报,最终我省吉安市及上饶市婺源县、九江市武宁县、赣州市上犹县四个市县入选。对于确定为示范区的市、县,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将从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支持力度、新开展的工作对示范区予以优先支持、加强资金统筹、提高科技支撑等四个主要的配套政策上予以支持其示范区建设。各示范区建设将重点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示范等方面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生态优势是我市最具竞争力的优势。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目标,始终坚持“文化庐陵、山水吉安”的城市定位,按照建设大气吉安、雅气吉安、秀气吉安的要求,全市上下突出“彰显绿色生态、传承庐陵文化”,以各类生态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我市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地区,全市有1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4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吉泰走廊打造重要增长带的若干意见》等国家、省里重要政策,将我市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明确提出支持我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市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我市始终把生态创建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目标,建立了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生态创建机制健全。这些突出优势很好地契合了示范区确定原则,为我市申报和创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生态基础。我市高度重视示范区申报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申报工作作出批示,就示范区申报工作进行了沟通衔接和汇报争取,市发改委会同市直相关单位积极做好了各项申报争取工作,组织编制了《吉安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顺利通过了省发改委、科技厅等十部门竞争性联审,为示范区申报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市委、市政府已将创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列入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我市将按照国家要求,在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组织编制《吉安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成效,科学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空间布局和主要任务,提出相关政策和制度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