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六项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16.01.2015  14:00
原标题:我市六项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1月14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赣州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项优惠政策助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我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齐全、覆盖赣州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我市老年人口达118万,占总人口的12.75%。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养老压力越来越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迫在眉睫。《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依靠完善养老用地政策、养老奖补、养老税费减免、养老就业用工、医养融合发展、养老贷款融资等政策,健全城乡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时,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实施意见》要求,从2014年起,对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或购买用房达到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1年的,由同级财政按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用房且租期5年以上,达到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1年的,由同级财政按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租赁补助。我市还将全面落实国家、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对符合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杨少波 郭崇来 记者徐金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