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出台加强计生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意见

12.11.2013  20:50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基层工作队伍,切实落实村(居)计划生育岗位津贴,逐步实行村(居)专干级别管理,日前,景德镇市出台《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从三个方面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抓好三项建设,强化村(居)计划生育组织网络。 抓好村(居)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设、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村(居)专干队伍和中心户长队伍建设,使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服从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更广泛地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 二是完善三项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居)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村(居)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全面实行村级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评制度,用更加完善的制度管事管人,促动工作规范化、程序合理化、监督透明化、宣传大众化。 三是落实三项政策,进一步稳定计划生育基层队伍。 积极推行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村(居)计生专干岗位津贴;从政治上关心计划生育村(居)专干的成长,以激励全市村(居)计划生育专干能干事、会干事。

                    (江剑  操百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