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出台新的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06.02.2015  12:46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确保市级储备粮油储存安全,针对近年来粮食购销市场新的格局,南昌市粮食局积极与市财政、农发行等部门沟通,开展调研,找出“结症”,在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新的《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办法》对原粮轮换产生的新陈价差作了明确规定,即“建立市级储备稻谷轮换风险保障机制。储备稻谷轮换产生的价差收购全额上缴财政,产生的价差亏损由财政核实补贴”,同时对相关责任、库存管理、轮换方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此《办法》的出台,对南昌市储备粮的轮换、管理及储粮安全都将起积极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