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出台新规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14.07.2014  11:16
  为解决当前教育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宜春市教育、物价、财政、审计、文化和新闻出版五部门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五部门和省相关文件精神联合出台了新规。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新规明确规定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小学、初中一律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严格执行择校生不享受均衡生资格政策。择校生不享受均衡生资格对于现在小学升初中的择校学生而言,就是在3年后报考优质高中时会受到很大的政策限制。如果不是择校生,3年后报考优质高中时,可以享受优质高中按比例分配给各初中的均衡招生指标,均衡生可以在优质高中统招分数线下从高到低录取,如今年最高可以享受100分的优惠。而择校生将不得享受这种优惠。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受该规定限制。   为严格控制普通高中“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生比例,新规明确规定今年每所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去年为20%);严禁各学校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针对一些中小学补课乱收费行为,新规明确要集中治理,重点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行为。同时,将治理补课乱收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凡是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一律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新规还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违规制定收费标准。“小学生课后看护费、自行车自愿停放保管费”不再列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