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重拳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明确六大类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24.04.2014  12:11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4月起,我市将明确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对扬尘污染整治不力的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扬尘是PM2.5的“罪魁祸首

  为了有效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2012年我市就启动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开展了“蓝天行动计划”,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建筑工地“八个100%”还未得到普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仍是影响我市大气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据初步测算,我市的PM2.5来源为:各类扬尘的“贡献率”为27.3%,机动车的“贡献率”为20.9%,燃煤的“贡献率”为13.1%,工业及溶剂使用的“贡献率”为9.8%,上述数据表明,扬尘对PM2.5“贡献率”最大。

109个工地扬尘污染超标

  目前,我市正处于“大投入、大建设 、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等建设项目强力推动,城市建设框架不断拉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400余个建筑工地,数量巨大。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109个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监测情况,我市各施工工地周边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均不同程度超出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最高的PM10、PM2.5分别超标12.9倍和15.2倍。因此,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

明确六大类工作责任分工

  2014年4月,我市将明确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对扬尘污染整治不力的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根据建筑工地产生扬尘的各个环节和我市扬尘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了房屋建筑、市政、地铁、水利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拆迁工程扬尘污染整治、绿化养护工程扬尘污染整治、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整治、混凝土搅拌场(站)扬尘污染整治、砂石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六大类工作重点。

  同时,根据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能,明确了上述六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如:市城管委负责对未经批准在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整治工作;市建委负责对省管和市管建筑、市政、地铁工程和拆迁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现场监测等。

建立联合考核机制

  为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我市还将建立联合考核机制,每月对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月得分值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考核得分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环保)内容,占考核权重的30%。

  同时,针对建筑垃圾、散装物料运输监管难点工作,我市还将通过公安交管路网视频监控系统对建筑垃圾、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韦小宏 本报记者 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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