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分六种类型为困难职工建档案
每户限报一项,符合条件的可向本单位工会(居委会)提出申请
为加强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全力推进档案管理的精准化、常态化、长效化帮扶服务,16日起,市总工会开展2015年度工会困难职工统计建档工作。档案分为因病致困户职工、低保边缘户职工、低保户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单亲女职工、困难农民工等6种类型。
6种类型每户限报一项
此次建档工作将针对市属已建立工会组织且工会关系在市总的各类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为工会会员的困难职工进行建档。档案分为全市困难职工档案以及基层困难职工档案两大类别。其中全市困难职工档案分为因病致困户职工、低保边缘户职工、低保户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单亲女职工、困难农民工等6种类型。每户困难职工家庭仅限填报一项,不重复建档。
基层困难职工档案须符合当地救助标准,困难职工应纳入地方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管理体系,对其救助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基层工会先行救助,本企业难以解决的,向上一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申请救助。
困难劳模不设年龄上限
此次建档工作除困难劳模不设年龄上限外,其他各类困难职工统计的年龄限制为男职工(干部)1956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女职工1966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干部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今年市总工会将在全市积极探索“普惠+特惠”服务,全面启动推行以“南昌职工卡”为载体的工会会员普惠制工作,困难职工的专项帮扶资金将通过“职工卡”发放。
申请以户为单位进行
全市困难职工统计建档程序为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凡符合本次困难职工统计建档条件的,可向本单位工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南昌市困难职工登记表》。建档申请以户为单位进行,夫妻双方若在不同单位的,只能在一方单位建档,另一方所在单位或社区提供收入情况证明。基层工会(居委会)应对个人没有申请而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职工,要主动帮助其填写申请表。
经基层工会(居委会)审核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罗慧 记者 钟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