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制定《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

12.09.2014  17:32
   近日,南昌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一的市教育局,从维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出发,从完善制度入学,制定并下发了《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这是我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最新成果之一。

  《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共有11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制定该《工作细则》的依据和目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的定性;二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作为新生就读中小学、外地转学前来我市就读中小学以及借读高中等入学条件,作了规定;三是学校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工作纪律要求等。该《工作细则》的下发,将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在南昌的就读行为,为保障其受教育权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随着南昌市城区的不断扩大和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来到南昌经商、务工并逐渐融入城市生活,在此过程中,他们在老家的留守子女也渐随父母来到南昌就读。为解决他们的入学问题,2013年2月,南昌市民宗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南昌市民族工作细则》,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作了原则规定,要求各县区为他们入学提供便利。《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的下发,是对《南昌市学校民族工作细则》的细化,是利用南昌市正在进行的“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这一契机,加紧完善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的制度设计,以建立规范性、长效性的制度,不断夯实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朱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