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加大林业生态屏障建设绩效考核力度

22.04.2015  12:35

  4月13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赣州市林业生态屏障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林业生态屏障建设考核措施,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力度。

  林业生态屏障建设考核以各县(市、区)政府为对象,主要考核5个方面内容,一是生态屏障建设方面,重点是完成造林绿化、低产低效林改造及林地湿地保有量任务情况;二是推进林业改革方面,重点是开展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情况;三是林业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是推进赣南油茶、毛竹、花卉苗木等林业产业发展情况;四是依法治林方面情况;五是林业科技推广方面情况。

  为推进考核工作,市政府成立林业生态屏障建设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市林业局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林业生态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考核办法》还明确提出,考核成绩位列前三的县(市、区),将在市本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考核中发现存在重大森林火灾、毁林案件、乱征滥占林地、林木病虫害、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等,致使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则将对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且整改期间暂停其林业审核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