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加强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整治

08.01.2015  19:44

  为加强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整治,进一步增强联动机制,逐步完善野生动植物经营销售市场监督管理机制。2014年12月29日至30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和市工商局一起联合执法,对市区部分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馆、宾馆、农贸市场及鸟市和野生动物养殖点进行重点清查,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和经营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西门市场、城南市场、金陵市场,对禽类销售区进行重点检查,仔细查看相关证件及销售区内有无野生保护动物。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各经营业主进行法制法规的宣传,告知业主们要严格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严禁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形成文明规范的经营秩序。执法人员来到安源镇、五陂镇、城郊略下村等多家酒店餐馆,仔细查找发现有冰冻的麂子肉、野猪肉、五锦蛇等,经调查,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非法经营。经过两天突击检查共查处野生蛇类活体20多公斤、中华竹鼠7只,没收销毁死体黄鹿8只,野猪3头,豪猪1头。另外,执法人员将查获的活体灰雁放生,其他东西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联动机制,对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势,有效地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保护了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