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01.11.2014  11:47

蔡社宝主持

  10月30日至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社宝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先勇、罗慧芬、赖永芳、李国根、崇江林、邹书玲、申少平、李福如,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永立及委员共40人出席。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洋,副市长刘家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琰,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贤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南昌市消防条例》,将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了《南昌市水资源条例(草案)》、《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通过了《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强审批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昌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昌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调整《南昌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的报告(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万华林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刘奕廷 记者 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