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印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

07.12.2016  23:36

                11月2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11月18日,《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为全面推进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新时期深化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文件要求,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到2020年,基本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新型基层组织体系、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和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这四大新型体系,真正把我市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文件强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永葆“三严三实”工作作风,以供销合作社“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核心价值观激励全体干部职工投身于综合改革,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为我市“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