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景德镇等11市县入围全国资源性城市

18.12.2013  16:49

近日,国务院公布《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我省景德镇、新余市、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5个地级市;瑞昌市、贵溪市、德兴市3个县级市;星子县、大余县、万年县3个县名列其中。

规划》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我省赣州市、宜春市、瑞昌市、贵溪市、德兴市、星子县、万年县被列为成熟型资源城市,景德镇市、新余市、萍乡市、大余县被列为衰退型资源城市。

规划》要求推动成熟型资源城市跨越发展,高效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型产业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培育一批资源深加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尽快形成若干支柱型接续替代产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

规划》要求支持衰退型资源城市转型发展,着力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失业矿工再就业,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废弃矿坑、沉陷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扶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逐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