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工作巡礼】宜春:风清气自正

17.10.2017  17:35

风清气自正

  ——党的十八大以来宜春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正风肃纪步履铿锵,激浊扬清新风拂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是宜春市各级党委、纪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5年,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的5年。

  5年来,高压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在坚守中锤炼;

  5年来,作风建设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护航发展的使命担当在行动中彰显;

  5年来,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织越密,标本兼治的机制建设在改革中推进;

  ……

  党的十八大以来,宜春市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格局中去谋划推进,置于宜春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格局中去谋划推进,置于宜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这个格局中去谋划推进,紧跟上级部署,主动对标看齐,持续加压发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在宜春形成,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根本要靠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市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先后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挺纪在前协调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明确党委、纪委、党委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形成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市纪委对10个未按要求召开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补课”。

  安排4名受到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市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既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也让他们汲取教训、接受教育。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宜春市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仅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38起,问责党组织11个,问责党员干部136人,其中:党政正职52人占38.2%,县级干部11人占8.1%。

  ……

  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务实的作风,使宜春市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夯实,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强力推进正风反腐

  作风好则形象好,作风正则事业兴。

  市委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

  一方面,与时俱进抓作风。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选题立项,利用今年一年的时间,重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等8个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以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问题,以重点突破推动全局。

  另一方面,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既紧咬奢靡享乐老问题,又紧盯隐形变种新动向,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对巡察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办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4起,处理党员干部10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6人。

  与此同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390件次,立案4090件,结案3955件,处分4249人,其中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79人。先后查处了李宜萍、龙金军、钱芳润等严重违纪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力震慑。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在强力“打虎”的同时,宜春市持续“拍蝇”,聚焦扶贫领域,实行精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749件,处理953人,通报典型问题283起343人。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针对市城管局等11个单位普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建议市委取消了其2016年度好班子评比资格。

  这是宜春市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缩影。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建立了市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成立了1个正县级巡察办和4个正县级巡察组,组建了由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巡察组工作人才库,做到术业有专攻。

  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相结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优先核查、逐件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对204个单位、189个乡镇(街道)、641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577条,立案29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3人。

  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经常性的提醒、约谈乃至轻处分作为工作的重头戏,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变为了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少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337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8.9%,第二种形态占25.1%,第三种形态占3.6%,第四种形态占2.3%。

强筋健骨,严管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铁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换届以来,市纪委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扛起锻造过硬队伍的政治责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党纪条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在市纪委机关开设“干部讲坛”,每次安排1—2名机关干部授课。同时,以“干部讲坛”为载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此外,市、县两级纪委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换届以来,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党校和各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1000多人次。

  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

  深化“三转”改革,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纪委及时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改革后,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达到70%以上。

  强化派驻监督,发挥“”的权威、“”的优势。出台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25个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159件,使用谈话函询43件次,立案25件,处分18人。全面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探索实行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统一纳入纪委机关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激发内生动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代替不了监督。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手电筒不仅要照他人,更要照自己。

  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市纪委制定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20多项配套制度,用制度管人,用机制推动工作。大力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全方位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情况,既管“工作态”,又管“生活态”。同时,在审查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做到“有党员纪检监察干部的地方就有党支部;执纪审查、政治巡察开展到哪里,内部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刀刃向内,力度可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47人,其中今年给予纪律处分14人,组织调离8人,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严防“灯下黑”的坚决态度。

  风清气正好扬帆,砥砺奋进谱新篇。宜春市各级党委、纪委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宜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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