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工作巡礼】赣州:正风肃纪助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11.10.2017  14:43

正风肃纪助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赣州市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004件,立案5879件,结案56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79人,其中市纪委立案审查市管干部84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87起,处理152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36次1074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全市共派出461个巡察组对1348个党组织完成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1954个,各类问题线索7356个;

  ……

  党的十八大以来,赣州市委、市纪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夯实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市委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签字背书,每年多次听取市纪委监察局专题汇报;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督促挂点联系的县(市、区)整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创新方式,每季度“点对点”向市领导发送《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提示》;分批组织县(市、区)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在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整体合力。

  细化责任抓落实。市委从顶层设计入手,出台《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纪律建设工作格局。对市委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全会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人、路线图。

  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失察必究、失管必究、失责必究,建立“一案双查”落地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每查处一起案件,均在调查和审理报告中提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倒查的意见,倒逼责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740人。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抓常、抓细、抓长纠治“四风”。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始终从人心向背的政治高度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既严肃查处公款吃喝等“四风”老问题,又注重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在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并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大力倡导新时期苏区干部好作风,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赣州市推进干事创业实行容错减责的办法(试行)》《赣州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在全市上下掀起“效能革命”,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仅2016年12月以来,全市查处干部“为官不为”问题420起613人。

  越往后执纪越严。大力整治“一桌餐”问题,在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督查手段,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向培训中心、单位食堂、企业转移转嫁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巡察发现、信访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对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87起,处理152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36次1074起。

  整治“微腐败”护航脱贫攻坚。扭住“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通报问题”三个关键,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县乡村”,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到贫困户家中了解,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当天处置、隔日转办、周报进展、限时办结”机制,对扶贫领域违纪线索优先办理、直查快办。2016年5月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66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30人,组织处理39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力度不减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004件,立案5879件,结案56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79人,其中市纪委立案审查市管干部84人。

  严打“老虎”形成震慑。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查办大案要案不手软,如严肃查处了市发改委原副处级干部周仪良、赣州旅投集团原董事长黄德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力震慑。追逃追赃工作在全省率先取得突破,目前已成功劝返1名出逃国外人员,劝返或拘捕8名潜逃国内人员归案。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也是成绩”理念。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通过开展谈话、函询,及时教育警示,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018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3.0%、32.6%、8.3%、6.1%,成效初步显现。

   党内监督利器 高悬     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积极探索市县巡察。在全省率先设立市县党委巡察办,制定出台“1+3”巡察工作配套制度,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采取“一托N”巡察模式,灵活运用专项巡察、“回头看”、机动式等多种方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市本级已基本完成对党政机关和国企、医疗等系统的常规巡察,对全市县(市、区)开展了脱贫攻坚和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在机关党建、体制改革、脱贫攻坚等方面形成了倒逼履责、促进发展的良好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派出461个巡察组对1348个党组织完成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1954个,各类问题线索7356个。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实行巡察整改“双报告”和“双公开”制度,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向全市通报3起巡察问题整改不力典型案例,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全面实行派驻监督。强化派驻机构建设,市委出台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意见。2016年年底,对90个部门单位单独或综合派驻纪检组30个,配备干部134名,实现市一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干部到位率列全省第一。规范派驻机构运行机制,出台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意见,建立派驻机构对口联系、季度工作调度会、年度工作考核、专项工作经费管理、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研究制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严格党内监督的实施意见,加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江西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市委主要领导带头上党课、作部署、提要求。

  锻造“铁军”   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持续深化“三转”。强化“两个为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情况制度,制定《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市县两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全面调整到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工作。强化“两个全覆盖”,派驻机构退出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实现市一级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市直重要单位(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县直重要单位(部门)和乡镇巡察“两个全覆盖”。

  强管理严防“灯下黑”。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制定下发管理制度30多个。规范立案请示报告和审批流程,补充和修订、编印执纪审查常用文书。定期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隐患问题大排查,坚持政治家访、谈心谈话,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制定《赣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赣州市纪检监察系统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和新选调录用交流科级及以下干部财产公开办法(试行)》,从严从实加强自身监督,严防“灯下黑”。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处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

  抓学习提升政治能力。结合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大力倡导“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风气。出台严纪律改作风提效率的知行合一、争先创优期,连续四年争取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开设赣州专题培训班,通过跟班学习、抽调办案、分类培训、轮岗交流等形式,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在执纪审查一线涌现出了章贡区纪委三室主任黄家衿(受到中央纪委嘉奖)等许多无私无畏、秉公执纪、业务突出的先进典型。(赣州市纪委    缪春风)

【市县工作巡礼】上饶:让清廉之风吹遍饶信大地
让清廉之风吹遍饶信大地 ——上饶市十八大以来监察厅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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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气正好扬帆   ——新余市十八大以来党风监察厅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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