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公示

04.08.2018  04:21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28号)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和省统计局(以下简称“三厅局”) 共同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8〕86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8〕137号),7月2日至18日三厅局组成了4个核查组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根据实地核查情况,我厅对照赣府厅发〔2012〕28号文件中的评分标准,按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制度措施四个方面25个指标对11个设区市进行了考评,并对设区市考核县(市、区)情况进行了审查。

综合量化考核情况,拟确定排名前三的设区市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为优秀;兴国县、上高县、安义县、万年县、贵溪市、永修县、万安县、乐平市、芦溪县、分宜县、崇仁县等11个县(市)为优秀;其他市、县(区)为合格。现将第10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市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8年8月3日-9日。若有异议,请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胡余清            0791-86717096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