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纪委如何深化“三转”:加强统筹 合力推进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在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新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三转”工作的有序推进,离不开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近两年,市县各级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负起政治担当,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近期,记者就市县党委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委“三转”采访了部分市县的党委书记,并就“三转”中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协调的问题访谈了多地的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
市县党委、政府在推进纪委“三转”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市县党委、政府在纪检监察机关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内设机构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使用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解决后顾之忧,夯实工作基础。
确保纪委专职专责
河南省濮阳市委书记何雄介绍说,市委大力支持纪委推进“三转”,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16个减至19个,使纪委从诸多业务外的工作中抽离出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
内设机构调整也是市县纪委“三转”的应有之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书记王学丰介绍,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经过三轮调整,市纪委内设机构现在达到13个,其中纪检监察室5个,执纪监督一线处室达到10个。
四川省攀枝花市委书记刘成鸣说,市委明确市纪委书记集中全部精力抓主业,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抓主业,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只分管党建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支持纪委查办案件
河北省泊头市委书记谢荣珂表示,市委常委会坚持集体研究大案要案,去年以来,共向市纪委批办案件12件,听取汇报、调度案件6次,并及时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
此外,各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如浙江省舟山市委常委、嵊泗县委书记徐张艳表示,2014年以来,她重点督办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5件违纪违法案件。
“区委坚决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办案,做纪委坚强的后盾。”上海市嘉定区委书记马春雷表示,区委对全区干部反复强调,在纪委办案时任何人不准干扰,出了问题不要指望大可化小、小可化了,为纪委撑腰壮胆。
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必要保障
“充分的物质保障是纪委‘三转’工作顺利推进的必要条件。”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副主任、延平区委书记黄雄介绍,延平区委、区政府着力从后勤保障上全力支持纪委推动“三转”、聚焦主业,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职人员办公经费,兑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和村(社区)纪检委员每月的办案补贴和工作补贴;全区成立3个片区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听取查处案件情况汇报,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需要,及时拨付临时性办案经费。
湖南省汝城县在办公办案设备方面予以纪检监察机关优先保障,在严控用车指标的情况下,保证委局机关办案用车。委局10个室办和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各派驻(出)机构的纪检办公室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保险柜等设备。纪委下辖的县作风办还配备了便于操作的摄像机。
支持纪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区委支持区纪委修订完善《集美区纪委班子工作规则》,规范班子建设,突出主责主业。同时,配齐配强纪委中层以上领导。”厦门市集美区委书记李辉跃表示。
除了配齐配强纪委领导班子,不少市县的党委书记还提到了畅通纪检监察干部的晋升交流机制、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关。“‘三转’以来,我县先后有6名纪检系统干部被提拔为正科级,2名干部得到交流重用,5名来自其他单位的优秀干部被调入纪检监察队伍。”江西省全南县委书记邱建军介绍说。山东省临邑县委书记景文新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县委先后为县纪委遴选年轻干部24人,优化了纪检监察干部年龄构成。
陕西省汉中市委常委、汉台区委书记杨记明表示,该区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监督职能,已从有经验、有能力、素质高的行政副职转岗纪检组长4人。
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党委、政府协调?
“三转”是一项关联各方的系统工程,仅靠纪检监察机关自身难以完成。深入推进“三转”过程中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还需要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统筹以及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纪委从一些工作中退出不容易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徐永涛坦言,个别党政主要负责人习惯于有急难险重任务首先让纪委冲锋在前,推动工作顺利落实。陕西省蒲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习忙俊也表示,尽管纪委已明确退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但有时候主责部门还是习惯把纪委监察局安排到领导小组,加之监察局是政府组成部门,领导都同意让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检查,“全身而退”不容易。
对此,河北省南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曹培等基层纪委书记均表示,“解铃还须系铃人”,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一定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提升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发文、开专题会等方式加强引导,使职能部门支持纪委“三转”。对仍不配合或不支持退出的职能部门一把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纪委退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后,职能部门跟进不力
多位受访的市县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均提到,要防止转出去的工作出现监管缺位、错位或不到位的问题。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许兆儒直言不讳地表示,当前,纪委退出了绝大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个别职能部门无法再“乐观其成”,办事不力,导致一些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此外,还有一些区县的纪检监察干部反映,有些职能部门对于纪委转过来的工作百般推诿,不愿意承担应有责任。
四川省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亚东建议,“三转”之后,党委、政府应从全局角度,加强统筹安排,做好相关职能转变后的衔接工作,明确和落实负责的相关部门,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掉链、不出现空白。
云南省牟定县委书记李绍文表示,党委、政府要确保纪委退出的牵头和参与事项有人接、有人管、有人抓,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的跟踪问效。
“转出去”后人员安排等问题要重视
广东省开平市纪委常委邱镇尧说,纪委之前负责的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是有人员和经费配备的,转出去后就意味着人员编制和经费也要转出去,但人员减少、经费压缩,难免会增加纪委的压力,影响工作效率和效果。
此外,还有一些市辖区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三转”前,市辖区纪委许多工作和区委、区政府一起开展,人员工作矛盾尚不明显。随着“三转”深化,区纪委人手不够、能力不足的问题愈发突出。
江西省上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肖根铭给记者讲了自己在党委支持下,顺利将纪委原来负责的“重点工程建设验收审核办”转给财政局的经历。他表示,该办从委局机关到财政局科室,需要做好被转科室工作人员的心理调节和待遇安排工作,这些都需要党委出面协调支持。
纪委加强监督受到制约
对“关键少数”和同级党委的监督有难度,是多地市县纪委书记普遍反映的问题。
东部某省一地级市的区纪委书记表示,“三转”后,纪委的主责主业更加集中,就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党委常委之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一块,作为纪委书记没有了解其他常委工作情况的途径,尤其是对党政一把手难以实行真正的监督。
“目前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气不足、力不够’的状况,很难对监督对象形成威慑和制约。”另一位南方某地纪委书记表示。
对此,吉林省德惠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高淑梅等提出,要完善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和常委会成员工作制度,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主动接受纪委监督,确保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尤其是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等容易出问题的事项上,以减少失误,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查办案件不能纪委“单兵作战”
“从某种程度上说,‘三转’后,纪委事前、事中获取信息的渠道发生了变化,这对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发现苗头、搜集情况、掌握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刚说。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屈建军也认为,当前,各类腐败案件越来越隐蔽,方式更加智能化,仅凭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很难实现案件突破。他建议,党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公安、检察、法院等资源力量,加强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协作,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
此外,还有纪检监察干部提到,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限于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当案件当事人不属于监督范围,但基于案情又必须调查核实的,就需要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工作。(记者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