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市县获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11.03.2016  09:40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3月11日南昌讯(王纪洪 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左明燕)近日,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的决定》。江西网络台记者获悉,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金溪县、宜丰县等4市县获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此外,南昌市东湖区、南昌市西湖区、南昌市新建区、安义县、九江市浔阳区、修水县、萍乡市安源区、新余市渝水区、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余江县、赣州章贡区、信丰县、赣县、宜春市袁州区、上饶县、铅山县、吉安市青原区、井冈山市、东乡县等20个市县获得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称号。
      “十二五”以来,江西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无障碍县(市、区)”创建活动,按照“2015年底前全省10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无障碍”的总体目标,多方联动,狠抓落实,严格把关,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快速推进,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完成既定目标。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12年6月13日经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其制定目的在于“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