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四个实施”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2.05.2015  18:52

  今年以来,上饶市着力推进“四个实施”,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全面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实施矿区环境治理和恢复工程

  对重要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重要居民集中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重要水系(简称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国有老矿山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截止4月底,我市共成功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5个,项目总资金1320万元。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严格按照《关于核定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的通知》(饶国土资字〔2012〕130号)文件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截止4月底,市级发证矿山保证金共存缴5668万余元。

  实施绿色矿山工程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德兴铜矿、金山金矿、银山铅锌矿已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并完成了绿色矿山规划的编制工作,正按规划进行绿色矿山建设。

  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建立地质灾害隐患信息台账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信息台账,我市820处地质灾害点全部落实了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地灾治理项目建设,新立项目3个,预算总投资772万元。